1、区市场监管部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部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区纪工委监工委关于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深入查摆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回应企业诉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和集中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
2、、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 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集中整治以下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1.粗暴执法、随意执法、有案不查或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市场主体,办“关系案”“人情案”。(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办案单位) 2.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抽查检查事项未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意开展抽查检查。(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工商科、各市场监管所) 4.重处罚、轻服务,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
3、:,责任单位:综合科、各市场监管所) 5.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投诉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6.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综合科、) 7.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综合科、)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4、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局面。要聚焦整治内容,及时开展本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各单位聚焦整治内容,在广泛听取和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建立集中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0日11月20日) 各科室、执法大队、投诉中心、冷链非冷链专班负责本单位内部的自查整改和本业务条线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抓好本单位内部整改。根据
5、业务条线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线索清单、问题台账和支撑材料,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不少于总篇幅的50、意见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按时限要求抓好业务条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监管所负责负责本单位内部的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各业务条线的监督检查,并根据自查和业务条线监督检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措施,按时限要求高标准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工作。 (四)整改提升阶段(11月底前) 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措施不力、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统一、高效、便捷的企业和群众咨询、服务机制,畅
6、通投诉渠道,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按职责权限及时有效对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形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和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有关工作。 (二)营造整治氛围。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将专项整治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发动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解决不深入、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四)加强统筹协调。要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归纳总结。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