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创立的评估意见 谷坪乡中心小学关于学校食品平安检查的卫生 监督意见书 谷坪乡学校: 负责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的规定,为了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平安,特要求你校做到一下十三条: 1、学校食堂、早餐、小卖铺必须持有有效餐饮效劳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经营。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未获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调离岗位,对未进行培训、考试人员要立即组织培训考试。 3、要认真检查食品、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台帐,尤其注意对肉类、大米、食用油、餐饮具洗涤剂、调味品、面食制品和米粉的索证、记录和检查。 4、由学校提供餐饮具的食堂,餐饮具必须消
2、毒、保洁。学生自备餐具的食堂,要催促学生清洗餐具、消毒、保洁、保管要提供必要的效劳。 5、不得使用变质、超期或已被污染或可疑被污染死畜加工食物的行为,假设发现以上行为要立即消除危害因素,并做好取证工作。 6、要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放苍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7、对学生膳食留样应有记录,量20230g以上,在保鲜冰箱内存放48小时。 8、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凉菜。 9、学校应提供开水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让师生饮用。 2023、学校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食品平安工作。 11、学校要成立食品平安组织机构。 12、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系列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在一小时内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检查机构,并要有检查记录。 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请你学校遵守法律规定,根据以上十三条意见逐条对照加以整改,并抓好落实。 谷坪乡中心小学办公室谷坪乡小学食堂负责人:负责人:年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