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007-2011大骨节病病区控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骨节病病区控制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对大骨节病病区控制状况的评价以及病区控制的考核脸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VS/T207大骨节病诊断3控制指标3.1病区村(自然村或行政村)控制指标病区村的病情具备下列两项指标之一,可判定病区村得到控制:a)临床检查7周岁12周岁儿童,检查率95%,按照WS/T207诊断,无I度及以上病例:b)X线检查7周岁12周岁儿童,检查率95%,按照WS/T207诊断,X线阳性率5.0%,其中,骨端阳性率3.0%,且无指骨干骺端“十十”病变及“三联征”病例。3.2病区乡(镇)控制指标乡(镇)所辖95%以上的病区村(自然村或行政村)达到病区村控制指标,可判定病区乡得到控制。3.3病区县(市、旗)控制指标县(市、旗)所辖全部病区乡(镇)达到病区乡控制指标,可判定病区县得到控制。3.4病区省(区、市)控制指标省(区、市)所辖全部病区县(市、旗)达到病区县控制指标,可判定病区省得到控制。3.5全国控制指标全国各病区省(区、市)均达到病区省控制指标,可判定全国病区得到控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