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0459-2006/1S011512:19953.2.3制动器brake(s)直接产生阻止机械运动或运动趋势的力的各个部件。制动器可以是摩擦式的、电力式的或液压式的。3.3共用构件common component能够在两个或多个系统中执行功能的组件。3.4制动阻力brake retarding force由制动系统产生的力和滚动阻力,但不包括发动机力矩。制动阻力可在施加了制动力的机械和另一牵引机械之间的水平牵引线上测得,3.5机械质量nachine mass出厂时所装备的工作装置(如绞盘机、排障铲、伐木头、抓具等)的质量及部件(如驾驶室和保护结构等)的质量,以及一位驾驶员的体重(按7
2、5kg计)和注足后的燃料质量及润滑、液压和冷却系统的液体质量。集运机的质量还应包括制造商给出的额定载量。3.6爬坡能力a slope capability在25和45之间测得的最大爬升坡度。测量时,机械应处于5.2中规定的运输模式下,且地面摩擦系数()为1的情况下,靠自身那动力爬升,但不应超过其静态倾覆角。爬坡能力。可以在一个事先选定的顷斜路面上测得,或按照下式计算得出,其中牵引力F按5,1中的规定条件测得:Fa arcsing式中:F一牵引力,单位为牛顿(N);m一机械质量(3.5),单位为千克(kg):g一重力加速度(g=9.81m/s2)。4一般要求本章规定了对履带式机械配备制动系统的要求,这些规定适用于第1章所指定的所有履带式机械。4.1必备的制动系统4.1.1所有的履带式机被应装备以下制动装置:a)常用制动系(行车制动系):b)第二制动系(应急制动系):c)驻车制动系。4.1,2制动系统不应通过可分离的装置(如离合器或可换档的变速箱)与驱动轮相连接。这一要求不适用于4.1.3和4.1.4中描述的装置。4.1.3为使出现故障的履带式机械可以移动,可采用制动器分离装置,该装置如设计成能够立即重新启用的方式,则可安置在驾驶室内,否则应安置在驾驶室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