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监局工程预算表 建设工程平安监督备案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第四条 办事程序: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并准备书面材料窗口受理现场查勘及平安监督交底安监站审查通过后发建设工程平安监督通知书 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平安监督备案申报表(附表1-1至1-7)(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申报后打印)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 建筑工程人员意外保险回执(提交原件) 工程经理、专职平安员的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交原件) 施工现场平安管理网络及平安技术措施(提交书面资料) 工程工程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交书面资料) XX市建筑工程工程施工
2、平安责任保证书,或XX市房屋撤除工程工程施工平安责任保证书(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后填写,提交书面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第四条 办事程序: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并准备书面材料窗口受理质监站审核通过后发质量监督通知书申报材料: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一式三份)(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申报后打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 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及施工图审核批准证书(提交复印件) 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 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 质量检测机构及见证人员委托书(提交原件,表格从“苏州高XX县区建设网下载)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类别:承诺件 苏州高XX县区行政效劳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 :0512-68411525 :苏州XX县区运河路8号 苏州高XX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 :0512-68252542 :苏州XX县区滨河路1979号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