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21.798:654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3873-83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ts packaging ofcommunication equipments本标准适用于构成通信网设备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储存、运输、包装。它是保护产品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完整无损的通用技术条件。1总则1.1产品包装应根据产品的性质和储运的环境条件进行包装设计,要求做到防护周密、包装紧凑、牢固可靠、经济合理和美观大方,确保产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和仓储有效期内,不因包装原因发生损坏和降低产品质量。1.2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具有符合
2、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包装标准及其设计文件。1,3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包装,自包装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在此期间,储存产品的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75%,空气中酸性、藏性或其他有害气体,应符合环保规定的要求,需要防潮的包装件应放在离地面30cm以上,距墙40cm以外的料架上。1.4遇特殊情况时根据产品储运的具体要求按供需双方协议进行。1.5本标准未规定事项应按照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包装的有关标准执行。2技术要求2.1产品包装的基本要求2.1.1产品经检验合格,其附件、备件及技术文件应全部齐全。2.1.2产品包装作业应严格按照产品的包装技术文件进行。2.1,3产品
3、包装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干燥,无有害介质。被包装的产品应在室温条件下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环境内进行。2.1.4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必须保持干燥、整洁,符合本标准第2.2及2.3条的要求。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无腐蚀作用及其他有害影响。2.1.5被包装的产品在包装容器内,不应产生松动、碰撞或转动。在包装非可塑性产品时,产品不应与包装容器的内壁直接接触,以免受外力的冲击而损伤产品。2.2产品包装的防护类型与要求2.2.1简易包装在储运过程中仅起一般防护作用,无防雨、防潮、防晨要求的一般包装。2.2.2防雨包装2.2.2.1产品包装时,包装容器的表面或内壁用防水材料进行涂覆或村贴,使雨水不能滴人、飞赧或渗人到内包装产品上,包装容器(除瓦楞纸箱外)应能承受100201/m2h的降雨量连续垂直喷淋1h而内壁无渗水漏水现象。2.2.2.2防雨材料除具有良好的抗水性和耐水性外,并具有一定抗张强度。常用的防雨材料主要有:沥青、石油沥青油毡、石油沥青油纸、塑料薄膜、塑料复合材料等。2.2.3防潮包装2.2.3.1经过防潮处理的产品,为保护产品在储运过程中不受潮气的损害,根据产品的结构及不同国家标准局1983-10-06发布1984-05-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