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327-2002大蒜有害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2002-8-29发布2002-12-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327-2002大蒜有害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蒜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及大蒜有害生物治理过程中农药的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范围内大蒜无农药污染生产。2.术语2.1有害生物对经济植物造成经济损失的生物,包括病原物、虫、螨、草、鼠、软体动物等。2.2综合治理从植物生态系的整体出发,充分发挥各种因素的自然控制作用,协调运用农业措施、生物措施、物理措施、化学措施等各种适当防治技术,安全、经济、有效地将有害生
2、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的植保措施体系。2.3农业措施通过耕作栽培措施或利用选育抗病、抗虫作物品种防治有害生物的方法。2.4生物措施利用生物或其代谢产物控制有害生物种群的发生、繁殖或减轻其危害的方法。2.5生态控制按照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调节生态环境,使其满足各项指标要求,同时不利于有害生物的发生紫殖,达到既促进植物生长发育,又能控制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目的。2.6化学措施用化学农药防治植物害虫、螨、病害和杂草等有害生物的方法。2.7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离收获的间隔天数。2.8防治指标即经济阙值,为防止有害生物达到经济危害水平而设立的种群密度或发生程度。自主防省对及猫浓新小任信息服务平
3、合3.1叶枯病病叶率5%。3.2紫斑病病叶率5%。3.3灰莓病病叶率7%。3.4病毒病始见病株。3.5菌核病病株率1%。3.6软腐病病株率2%:3.7.种蝇DB37/T327-200210%速克灵烟剂,或45%百菌清烟剂,每次200-250g/667m2熏3-4小时,或6.5%甲霉灵粉尘剂1kg/667m2喷粉。4.2.2.3防治病毒病于发病初期用20%病毒威可湿性粉剂500-600倍液,或抗毒剂1号水剂300倍液,或20%病毒A可湿性粉剂500倍液喷雾。4.2.2.4防治锈病发病初期用20%粉锈宁乳油2000倍液,或40%福星乳油8000-10000倍液或25%敌力脱乳油4000倍液喷雾。4
4、.3花苔伸长至鳞茎膨大期4.3.1农业措施4.3.1.1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清除病残体,防止叶枯病的继续侵染。4.3.1.2根据墒情,适当浇水,防止大水漫灌,雨后要及时排水,减轻软腐病、灰霉病的发生。4.3.2生物措施4.3.2.1用72%农用硫酸链霉素可溶性粉剂4000倍液,或100万单位新植霉素可湿性粉剂4000倍液喷雾防治细菌性病害。4.3.2.2用1%武夷菌素150-200倍液,或40%纹霉星可湿性粉剂60g/667m2,可防治灰霉病。4.3.3化学防治防治灰霉病、叶枯病、锈病等措施同4.2.2.2、4.2.2.4。防治软腐病可用50%琥胶肥酸铜(DT)可湿性粉剂500倍液喷雾。5产品安全控制措施5.1严禁在大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5.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中及本规程中规定的施药量和用药次数见附录A,不得任意提高施药量(浓度)和增加用药次数。5.3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见附录A。蒜苔收获前10天不得使用化学杀虫剂。5.4防治种蝇尽量隐蔽施药,减少地面喷粉喷雾。5.5大蒜应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准信息服务平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