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30 Z04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6562019 代替 DB11/T 656-200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 技术导则 Site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Guideline of Development Land 2019-09-26 发布 2019-10-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6562019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工作内容与程序.3 5 污染状况调查.6 6 风险评估
2、.17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地下和地上储藏池(库)调查示例表.25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土壤气挥发性通量测试方法.27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土壤中砷、铅人体可给性测试方法.29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土壤采样技术.33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地下水监测井建井与采样技术.40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编写示例.48 附 录 G(资料性附录)挥发因子计算.53 附 录 H(资料性附录)概率风险评估原理及案例.58 DB11/T 656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
3、T 656-2009)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 656-2009)废止。本标准与 DB11/T 656-2009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标准名称修订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修订了不同污染程度区域的布点密度要求和垂向采样间距;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地块应开展土壤气污染调查的要求;修订了挥发性有机物风险评估方法;修订了风险评估过程中关注污染物暴露浓度计算方法;增加了污染物修复和管控目标上限值要求。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标准修订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本
4、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林、钟茂生、张文毓、张丹、韩丹、王然、张丽娜、贾晓洋、朱笑盈。本标准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6562019 III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DB11/T 6562019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包括疑似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以及国家和本
5、市相关规定中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物及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地块的调查与风险评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J 145 土的分类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 55
6、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9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DB11/T 1278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B11/T 1281 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有毒有害物质 poisonous and deleterious substances 工矿
7、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二)中所述物质。3.2 DB11/T 6562019 2 地块概念模型 conceptual site model 综合描述地块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进入人体及周边环境介质,并对暴露人群健康和环境产生影响的关系模型。地块概念模型的要素至少包括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等环境介质的途径、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及人体接触污染物的方式等。3.3 土壤气 soil gas 地块包气带土壤孔隙中的气相组分。3.4 关注污染物 chemicals of concern 需要在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进行检测的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分
8、解产物,以及地块土壤、土壤气和地下水等环境介质历史监测过程中检出的污染物。3.5 人体可给性 bioaccessibility 污染物随土壤经口摄入或随土壤尘呼吸吸入后,可解吸至人体胃肠液或肺液中的质量与其总质量的比值。3.6 非水相液体 Non-aqueous phase liquid 不能与水互相混溶的液态物质,通常是几种不同化学物质(溶剂)的混合物,又称非水溶相液体(NAPL)。包括比重小于1的轻质非水相液体(LNAPL,如汽油、柴油等烃类油品物质),以及比重大于1的重质非水相液体(DNAPL,如三氯乙烯、三氯乙烷、四氯乙烯等)。3.7 暴露周期 exposure duration 暴露
9、人群与地块中污染物接触的累积时间。3.8 暴露单元 exposure unit 暴露人群整个暴露周期内在地块中的主要活动区域。3.9 暴露方式 exposure route 暴露人群接触或摄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方式,如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呼吸吸入等。3.10 暴露点 exposure point DB11/T 6562019 3 暴露人群接触或摄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位置。3.11 暴露途径 exposure pathway 关注污染物自污染区域迁移至暴露点并通过各种暴露方式与人群接触的路径。3.12 暴露点浓度 exposure point concentration 暴露
10、点土壤、地下水及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3.13 健康风险评估 health risk assessment 在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关注污染物的迁移归趋行为特征、暴露途径及受体的暴露方式,评估关注污染物对人体造成致癌和非致癌风险的过程。3.14 环境风险评估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在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关注污染物的迁移归趋行为特征,评估关注污染物对周边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损害的过程。3.15 风险管控 risk control 实施工程控制或监测监控措施阻止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以确保暴露人
11、群的健康风险可接受,以及实施制度控制措施限制土地使用功能和阻止敏感受体接触污染介质,避免对未来受体造成危害。3.16 修复 remediation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工程措施与方法,降解、吸附、转化、转移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满足相应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3.17 修复目标值 remediation level 综合考虑风险评估模型计算结果、已有国内外相关标准、当前修复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公众可接受性及关注污染物背景浓度等因素,最终确定的地块中关注污染物的允许浓度。4 工作内容与程序 4.1 污染状况调查
12、 DB11/T 6562019 4 4.1.1 污染状况调查可进一步分为污染识别、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可分阶段依次开展。4.1.2 污染识别主要工作是通过资料收集、文件审核、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等形式,了解地块过去和现在的使用情况,重点是收集分析与污染活动有关的信息,识别和判断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存在污染的可能性。4.1.3 对识别判断可能存在污染,及因历史用地资料缺失而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潜在污染的地块,应开展初步调查。初步调查主要工作是依据污染识别结论,对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进行布点采样与检测分析,判断地块是否存在污染。4.1.4 对初步调查确认存在污染的地块,应开展详细调查。详细调查主要是结
13、合初步调查阶段工作成果,开展现场测试与采样检测,查清地块内污染的空间分布、迁移归趋、赋存形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信息。4.2 风险评估 通过开展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存在污染的地块,应结合用地规划及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评估地块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健康与环境风险,提出风险管控目标/修复目标值,并确定相应范围。4.3 工作程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见图1。DB11/T 6562019 5 图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污染识别 地块调查 地块污染分析与判断 制定初步调查方案 制定详细调查方案 确定风险管控目标/修复目标值 否 是 是 否 是 是 编制建设用地土壤
14、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现场采样、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 资料收集分析 现场踏勘 人员访谈 是否可能污染 是否污染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场采样、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 否 风险是否可接受 风险评估 否 初步调查 详细调查 污染状况调查 风险评估 管控/修复范围可确定 补充采样 环境风险评估 健康风险评估 DB11/T 6562019 6 5 污染状况调查 5.1 污染识别 5.1.1 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污染识别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污染状况分析与判断;编写污染状况调查报告。5.1.2 资料收集 5.1.2.1 自然环境状况 重点收集地块所在区域地质、水文地质
15、和气象气候资料。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层结构和地表水分布等内容。气象气候资料包括气温、降水、主导风向、平均风速等内容。5.1.2.2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基本信息应包括地块名称、地理位置、建厂时间、占地面积、生产工艺、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主要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与处理处置情况、污染事故记录等。5.1.2.3 地块主要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分布 地块主要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分布信息应包括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类别、数量与分布,尤其是涉及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设施、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各类罐槽分布等。5.1.2.4 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
16、质种类、使用和贮存量,贮存设施分布和使用,排放和处理处置等。5.1.2.5 监测数据 生产过程中土壤、地下水及废水等的污染物监测数据。5.1.2.6 周边市政雨污管道分布 地块周边市政雨污管道分布、埋深等相关信息。5.1.2.7 地块土地利用及变迁 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状况,重点是地块作为工业用地的利用状况,收集资料内容同5.1.2.25.1.2.6。5.1.2.8 地块周边企业信息 宜收集地块周边800 m范围内企业相关信息,重点是周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排放和处理处置等工业企业的相关信息,具体收集资料内容可参照5.1.2.25.1.2.5。5.1.2.9 资料清单 应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DB11/T 6562019 7 a)地块及其周边历史影像图;b)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数据;c)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d)地块历年环境监测报告;e)污染排放记录、排污登记和排污许可证;f)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g)有毒有害物质清单(种类和数量);h)储罐及水池等储存设施的相关资料;i)各种管网分布图,如污水管网和物料输送管线分布图等;j)地块及其所在区域水文地质资料;k)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