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00.01X 16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T 11142017地理标志产品富平羊奶粉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Fuping goat milk powde2017-10-25 发布2017-11-25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61/T 11142017Ia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25 要求.26 检验方法.47 检验规则.6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附录A(规范性附录)富平羊奶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8附录B(规范性附录)灰分碱度的测定方
2、法.10附录C(规范性附录)65 度酒精试验的测定方法.12DB61/T 11142017II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富平县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协会、陕西省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富平县秦源乳业有限公司、富平县美可高特乳业有限公司、
3、陕西样样祥乳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鸿剑、李鹏、张建成、葛武鹏、冯金良、孙涛、何强、李宏梁、杨孝成、刘亚民、李逸、王战民、李跟胜、张健。本标准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电话:029-62653887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质检大厦邮编:710048DB61/T 111420171地理标志产品富平羊奶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富平羊奶粉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4、批准保护的富平羊奶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01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
5、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
6、族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GB 5413.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DB61/T 111420172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T 1
7、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GB 1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第109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龙山矿泉水等44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第112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8、.1富平羊奶粉Fuping goat milk powder选用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区域内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下通过舍养方式饲养的、生长健康的关中奶山羊或西农萨能奶山羊等奶山羊品种所产的生鲜乳为原料,经原奶验收、预处理(净化、冷却、贮存)、杀菌、脱膻、浓缩、喷雾干燥、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全脂羊奶粉。3.2灰分碱度ash alkalinity中和水溶性灰分浸出液所需要酸的量,或相当于该酸量的碱量。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富平羊奶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见附录A。5要求5.1基本要求5.1.1生产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9、5.1.2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见图 1)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DB61/T 111420173图 1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5.2原料生产要求5.2.1奶山羊品种:应选用关中奶山羊、西农萨能奶山羊等品种。5.2.2饲养方式:应采用舍养的方式。5.2.3环境:应符合在本标准第 4 章规定的保护区域内,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地势高燥,碱性土壤;羊舍面积1.5m2/只,羊舍外有充足运动场地的要求。5.2.4饲料:应选用产自保护区域内的青绿饲料、青贮饲料、胡萝卜、红薯、果蔬、秸秆等农副产品及精饲料。5.2.5泌乳管理:应符合每年秋季配种,3 月份4 月份产羔,泌乳期 220d260d,羊羔哺乳
10、30d40d后开始采奶,采用定点集中方式挤奶的要求。5.2.6生鲜乳:应选用产自本标准第 4 章规定的保护区域内,符合本标准 5.2.1 和 GB 19301 规定的奶山羊生鲜乳。5.2.7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3加工工艺原奶验收预处理(净化、冷却、贮存)杀菌、脱膻浓缩喷雾干燥冷却包装入库。5.4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滋味、气味具有羊乳特有的乳香味,滋味微甜、略带咸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干燥均匀的粉末状,无结块冲调性经搅拌可迅速溶解于水中,杯底无沉淀、冲调后无团块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5.5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DB61/T
11、 111420174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4.0蛋白质a/(g/100g)非脂乳固体的34脂肪/(g/100g)26.0复原乳酸度/(T)7.014.0不溶度指数/(mL)1.0杂质度/(mg/kg)12灰分/(g/100g)7.5灰分碱度/(g/100g)0.265度酒精试验阳性氯/(mg/100g)11001800钾/(mg/100g)12002100钠/(mg/100g)240450a非脂乳固体(%)100%脂肪(%)水分(%)5.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9644的规定。5.7真菌毒素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5.8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5.9净
12、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3的规定。6检验方法6.1感官指标在感官检验室内,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样品的色泽和组织状态及杂质,嗅其气味并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称取11.80g(精确到0.01g)样品,加入100mL水温为60的温水后,观察其冲调性。6.2理化指标6.2.1水分按照GB 5009.3的规定执行。DB61/T 1114201756.2.2蛋白质按照GB 5009.5的规定执行。6.2.3脂肪按照GB 5009.6的规定执行。6.2.4复原乳酸度按照GB 5009.239的规定执行。6.2.5不溶
13、度指数按照GB 5413.29的规定执行。6.2.6杂质度按照GB 5413.30的规定执行。6.2.7灰分按照GB 5009.4的规定执行。6.2.8灰分碱度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执行。6.2.965 度酒精试验按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执行。6.2.10氯按照GB 5009.44规定执行。6.2.11钾、钠按照GB 5009.91规定的方法执行。6.2.12微生物限量按照标准GB 19644的规定执行。6.2.13真菌毒素按照GB 2761的规定执行。6.2.14污染物限量按照GB 2762的规定执行。6.3净含量按照JJF 107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DB61/T 1114201767检验规则
14、7.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连续生产的同一包装、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取样按照JJF 1070附录A的规定,采用简单随机取样法进行样品抽取,其中:a)净含量1kg 的产品,从同一批产品的不同部位抽取 12 件,从每件产品中抽取 1 个最小销售包装产品,其中 10 个包装作为检验用样,另外 2 个包装产品留样备查;b)净含量1kg 的产品,从同一批产品的不同部位抽取 12 个最小销售包装,在无菌的环境下从每个包装中抽取 400g 样品并分别装于无菌包装容器中,(每份样品 400g)其中 10 份作为检验用样,另外 2 份产品留样备查。7.3出厂检验7.3.1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
15、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7.3.2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7.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二次,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投产时;b)生产中,若工艺或设备、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有要求时。7.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非微生物项目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允许用备份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检验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项目不得复检。8标签、标志、包
16、装、运输、贮存8.1标签、标志8.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 GB/T 17924 的规定。8.1.2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 年第 109 号)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规定。8.2包装8.2.1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污染,不影响奶粉品质;包装应规范、牢固、防潮、清洁、能保护奶粉品质,便于装卸、贮存和运输。8.2.2包装材料应环保,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要求。DB61/T 1114201778.2.3充气包装用气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等要求。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毒、无异味、无污染。8.3.2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爆晒。8.3.3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不得甩掷。8.3.4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贮存8.4.1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产品堆放时必须有垫板,与地面距离为 10cm以上,与墙壁距离 20cm 以上。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