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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CIA 005-2022 天目山宝 手剥类山核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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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7.080.10CCS X 24团体标准T/ZJCIA 0052022天目山宝 手剥类山核桃TianMuShanBao Hand-peeled hickory2022-08-30 发布2022-09-01 实施浙江省山核桃产业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42022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质量要求.25 检验方法.46 检验规则.4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5参考文献.7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4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

2、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提出。本文件由浙江省山核桃产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杭州市临安区山核桃产业协会、杭州临安桃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杭州临安裕康食品厂、杭州临安创辉食品厂、杭州临安康太炒货食品厂。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杨勇、高军龙、黄坚钦、顾晓波、奚建伟、王为宇、纪言根、张贵贤、姚文杰、陈洁、张小华、顾沈华、王洁、赵美钰、汪智勇、张华峰。声明:本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浙江省山核桃产业协会,未经本协会同意,不得

3、印刷、销售。任何组织、个人使用本标准开展认证、检测等活动应经浙江省山核桃产业协会批准授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42022III引言本文件中质量指标受年份、气候、采收季天气等自然坏境因素影响较大。由于本文件 3.1 条款所定义产品不去外壳加工,终产品质量受原料影响较大,并且现有技术还无法做到对原料和加工过程的无损检测识别及剔除。因此本文件 4.4 条款质量指标会根据每年原料质量情况,由浙江省山核桃产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估修订,以通告的形式对外发布当年的控制指标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1天目山宝 手剥类山核桃1 范围本文件

4、规定了天目山宝手剥类山核桃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天目山宝手剥类山核桃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5、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T/ZJCIA 002山核桃原料收购质量等级及检测技术3 术语和定义GB 1930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手剥类山核桃hand-peeled hickory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2以山核桃(Carya cathayensis Sarg.)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人工或机械裂壳、去涩、杀青、入味、烘烤等

6、工艺制成的带壳山核桃,包括手剥山核桃、水煮手剥山核桃、特好剥山核桃等。3.2油籽oxidized oil-containing nut果仁内油脂氧化酸败,外壳或果仁表面油化且挥发出异味的颗粒。3.3芽籽germinated nut胚根突破种皮,芽部呈现棕黑色或深黑色的颗粒。3.4霉变籽moldy nut外壳或果仁表面发霉变质的颗粒。来源:GB 19300-2014,2.4,有修改3.5黑斑籽black-spot nut果仁表面存在肉眼可见黑色或暗黑色斑点的颗粒。3.6半虚籽empty shriveled nut有可食果仁,但果仁体积占整颗果仁 3/4 以下的山核桃颗粒。3.7坏籽spoiled

7、 nut出现霉变、芽籽、油籽并产生哈败味、腐烂以及影响产品食用价值的颗粒。4 质量要求4.1 原料要求山核桃原料应符合 T/ZJCIA 002 标准中一级要求,生产手剥类山核桃宜采用果径 2.05 cm 以上山核桃颗粒。4.2 辅料、包材要求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4.3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3表 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颗粒形态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颗粒,表面龟裂。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香气和滋味,不应有酸败等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4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质量指标项目指标果仁

8、占比/(%)55.0坏籽率/(%)霉变籽率/(%)油籽率/(%)芽籽率/(%)2.00.50.51.0黑斑籽率/(%)5.0半虚籽率/(%)2.04.5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5.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2.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 g)0.44.6 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4.7 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第2005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44.8 产品加工过程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方法5.1 感官

9、指标取适量样品,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颗粒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品尝滋味,做出评价。5.2 质量指标从中随机称取 500 g10 g 样品,记录总重量,逐个剥壳观察,挑出其中的黑斑籽、半虚籽、油籽、芽籽、霉变籽分别称取各自重量,将油籽、芽籽、霉变籽的重量进行相加,得出坏籽重量,分别与总重量比值,按重量百分比计算出黑斑籽率、半虚籽率、油籽率、芽籽率、霉变籽率以及坏籽率,将剥出的所有果仁进行称量,与总重量比值,按照重量百分比计算果仁占比。5.3 理化指标5.3.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3.2 酸价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5.3.3 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检验。5.4 安全指标按 GB 19300 规定的方法执行。5.5 净含量测定按 JJF 1070 中有关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5出厂检验包括感官要求、质量指标、水分、大肠菌群、净含量指标。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 4.34.8 条款中的所有项目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检验 2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工艺或原材料发生重大改变时;b)产品投产鉴定前;c)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再生产时;d)国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3 检验组批和抽样6.3.1同一班次

11、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从每批产品不同部位随机抽取不少于 1000g,不少于 5 个独立包装。6.3.2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6.4 判定原则6.4.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出厂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再次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不合格。6.4.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以再次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型式检验判定该批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应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 标志7.1.1

12、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规定。7.1.2 储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7.2.1 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7.2.2 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67.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雨,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小心轻放。7.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通风、干燥、阴凉、防蝇、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 10 cm 以上、离墙 20 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堆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及产品为限。7.5 保质期在包装标识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超过 8 个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CIA 00520227参考文献1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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