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71.100.60A 0519锦州香文化协会团体标准T/JZXW 0072019薰衣草甘油纯露2019-06-06 发布2019-06-06 实施锦州市香文化协会发 布T/JZXW 007-2019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产品分类.14产品要求.15实验方法.36检验规则.47产品标识、包装、运输、贮存.5T/JZXW 007-2019前言本标准以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为编写原则。本标准由锦州市香文化协会提出。本标准由锦州市香文化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锦州市香文化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艳、左文家、周渊名、穆静T/JZ
2、XW 007-2019薰衣草甘油纯露薰衣草甘油纯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熏衣草甘油纯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熏衣草提取物、甘油、矿油、丙二醇、去离子水,VE 因子、醋酸氯已定等为主要原料制成卫生清洁护肤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动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7918.1-7918.5 卫生标准与检验GB
3、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要求GB/T13531.1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 值的测定3.1 原料要求3.11 熏衣提取物、甘油、矿油、丙醇、去离子水,VE 因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要求。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项目指标外观淡紫色液体性状气清香,无酸、异臭、变色现象T/JZXW 007-2019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项目指标PH 值4.08.5耐热在(401)下保持 24h,恢复至室温后,应无分层现象耐寒在(-82)下保持 24h,恢
4、复至室温后,应无分层现象离心考验2000r/min,30min 不分层(添加不溶颗粒或不溶粉末的除外)3.4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卫生指标项目指标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cfu/g)1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真菌(cfu/g)100致病菌不得检出有害物质限量汞/(mg/kg)1铅/(mg/kg)10砷/(mg/kg)2镉/(mg/kg)53.5 毒理学试验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项目指标多次皮肤刺激试验无刺激性3.6 净含量T/JZXW 007-2019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指标用肉眼观察及鼻嗅
5、,应符合表 1 要求。4.2 pH 值按 GB/T13531.1 的规定进行。4.3 耐热4.3.1 仪器a)温度计:分度值 0.5;b)电热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4.3.2 操作程序将试样分别导入 2 支试管内,液面高度约 80mm,塞上干净的塞子,把一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 40的恒温培养箱内,经 24h 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4.4 耐寒4.4.1 仪器c)温度计:分度值 0.5;d)冰箱:温控精度士 2。4.4.2 操作程序将试样分别导入 2 支试管内,液面高度约 80mm,塞上干净的塞子,把一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8的冰箱内,经 24h 后取
6、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4.5 离心考验4.5.1 仪器a)角式低速台式离心机,最大相对离心力 19.6N30.7N;b)离心管:刻度 10mL2 支;c)电热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d)温度计:分度值 0.54.5.2 操作T/JZXW 007-2019于离心管中注入试样约 2/3 高度并装实,用塞子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 38的电热恒温培养箱内,保持 1h 后,立即移入离心机,并将离心机调整到 2000r/min 的离心速度,旋转 30min,取出观察。4.6 卫生指标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规定的方法进行。4.7 毒理学试验、杀菌试验按 GB159
7、79消毒技术规范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4.8 净含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规定检测。4.9 熏衣草提取物、甘油、矿油、丙二醇、去离子水,VE 因子、醋酸氯已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规定检测。5.检验规则5.1 以同一批配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随机抽样 6 瓶,2 瓶留样,4 瓶按本标准规定目检验。5.2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验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产品处包装标志明显,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批准文号、包装规格、净含量、生产厂名、地址、联系电话、产品用途、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内容。6.2 包装6.2.1 内包装采用无毒安全的塑料瓶。6.2.2 应标明有品名、数量、厂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小心轻放”、“怕热”、“防潮”等字样,包装贮运图示应符合 GB191-2000 的规定。6.2.3 根据需方要求,亦可采用其它包装形式6.3 运输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应注意防晒、防雨、防震、装卸时小心轻放,严禁重压。T/JZXW 007-20196.4 贮存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贮存,应避光贮存于低温、防冻、通风、于燥、清洁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