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31 备案号:36779-2013 DB11/T 9542013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有机农产品 樱桃生产技术规程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Technology code of practice for cherry production 2013-01-31 发布 2013-05-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9542013 I 目 次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地环境要求.1 5 生产技术.2 6 污染控制.4 7 水土保持.4 8 采收、包装、标识、贮藏
2、和运输.4 9 管理体系.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樱桃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樱桃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7 DB11/T 954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北京尚上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青青、董璇、毕宁宁、刘凤琴、高瑞边、付占芳、张开春、何明利、卢炳华、刘宁、高冲、王守信、董元元。DB11
3、/T 9542013 1 有机农产品 樱桃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樱桃有机生产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污染控制、水土保持、采收、包装、标识、贮藏、运输及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樱桃有机生产的全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4、 GB/T 19630.12011 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 DB11/T 3292005 樱桃无公害生产综合技术 DB11/T 561 有机果品 生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植物源营养液 plant-derived liquid nutrition 利用植物材料进行人工提取和发酵制成的液体制剂。4 产地环境要求 4.1 园地选择 4.1.1 气候条件要求年平均温度 10C 以上,年平均降水量 400mm 以上,无霜期 180d 以上。4.1.2 园地应边界清晰,处于非低洼地带,排水良好;生态环境良好;距离工业、生活垃圾场等污染源大于 3km。4.1.3 土壤要求
5、土质疏松,有机质含量 15以上。4.2 园地内的环境质量 4.2.1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1995 中的二级标准。4.2.2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 GB 5084 的规定。4.2.3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1996 中二级标准的规定。DB11/T 9542013 2 5 生产技术 5.1 苗木 5.1.1 优先选择以有机生产方式培育或繁殖的樱桃苗木。5.1.2 苗木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可见病虫害及机械伤害。5.1.3 优先选择适宜本地区生长的砧木品种和无性系砧木品种繁育的苗木。5.1.4 不得使用转基因的苗木。5.2 栽植 5.2.1 整地 全园深翻0.4m,去大石块
6、及杂树根,将大土块打碎,耙平。5.2.2 小区规划 按照DB11/T 3292005中5.2.4.2执行。5.2.3 品种选择 按照DB11/T 3292005中5.2.5执行。5.2.4 种植密度 在土质肥沃的平坦地、缓坡地行距为5m6m,株距为3m4m;丘陵或山坡地行距为4m5m,株距为2m3m。5.2.5 授粉树配置 在主栽品种中均匀配置,授粉树占主栽品种的20%25%。与主栽品种亲和好,花期一致,花粉量大,商品性好。也可几个优良品种相间栽植,相互授粉。5.2.6 定干高度 根据树形要求确定,一般不低于60cm。5.2.7 栽培方式 平地果园适宜采用起垄栽培,垄高20cm40cm,粘重土
7、壤的垄高高于沙性土壤。5.2.8 土地准备 定植穴(沟)直径100cm,深度60cm80cm。每667m2施2000kg有机肥,与表土混合后回填,并灌满水洇坑,水下渗后土壤不粘时可定植。5.2.9 苗木处理 栽前苗木根系用凉水浸泡一夜,用K84菌剂沾根。5.2.10 栽植时间 土壤解冻后至萌芽前。5.2.11 定植要求 定植深度以苗木根颈部与地面或垄背相平,接口朝主风向,定植后浇足水,封埯或覆地膜保墒。5.3 土肥水管理 5.3.1 间作与生草 5.3.1.1 果园间作应以大豆、花生、芸豆、红小豆为宜,不应间作高秆作物和需水量大的秋菜。5.3.1.2 进行果园人工生草或保留自然杂草,及时刈割,
8、草高不超过 30cm,行间提倡种植三叶草、毛叶苕子、扁茎黄芪等绿肥植物。通过翻压、覆盖和沤制等方法将其转变为樱桃园的有机肥。5.3.2 肥料种类和来源 5.3.2.1 充分利用本园内可回收的樱桃枝条、杂草和落叶等废弃物,进行堆制、腐熟制成有机肥料,循环使用。5.3.2.2 外购肥料应符合有机标准的要求。DB11/T 9542013 3 5.3.2.3 允许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天然来源并保持其天然成分的矿物源物质,如麦饭石、沸石等作为矿质元素的补充,不得采用化学处理方式提高溶解度。5.3.2.4 不得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5.3.2.5 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 A。
9、5.3.3 土壤培肥技术 5.3.3.1 肥料配比 肥料营养比例根据土壤营养状况和树体营养水平进行调整,推荐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叶分析施肥。5.3.3.2 基肥 8月9月份施入,以发酵腐熟的有机肥为主,必要时可以混施矿质肥料。有机肥最低施肥量2000kg/667m2。5.3.3.3 追肥 采用土施、叶面喷施等方式,于花前、花后、果实膨大期、采果后等关键时期,追施植物源营养液或符合有机生产要求的商品叶面肥,N:P:K施用比例为10:(35):(1012),追肥量一般不超过全年总用肥量的10%15%。9月底10月初叶面喷施有机氮肥。5.3.4 水分管理 5.3.4.1 排灌系统 应有独立的灌溉系统和
10、排水系统。5.3.4.2 灌溉 根据土壤墒情和树体需要及时灌水。树体关键需水期是萌动期、果实膨大期、秋季施肥后、封冻前。5.3.4.3 排水 在多雨季节及时排水,积水不能超过12小时。5.3.4.4 节水保水 推广使用节水设施和农艺节水技术。5.4 整形修剪 5.4.1 修剪时期 5.4.1.1 休眠期修剪 落叶后、萌芽前进行。5.4.1.2 生长期修剪 4月至9月进行。5.4.2 整形与修剪原则 5.4.2.1 幼树期樱桃树,原则是要培养牢固的骨架,迅速扩大树冠,有计划培养结果枝组,并在此基础上增枝促花。初结果幼树以促进营养生长向生殖生长转化为主,宜轻剪缓放,培育结果枝组。5.4.2.2 盛
11、果期樱桃树,原则是要保持均衡、中庸、健壮的生长势,保证外围新梢生长量为 30cm 左右,7080花束状枝或短果枝上有 6 片8 片莲座状叶,及时进行结果枝组更新复壮,并有计划地进行骨干枝更新,控制树体大小,使树冠覆盖率稳定在 75。5.4.2.3 衰老期樱桃树及时复壮或更新。5.4.3 主要树形 5.4.3.1 主干疏层形 干高 60cm80cm,全树主枝 7个8个,分3层,有中心干。第一层3个,开张角度7080,每主枝上着生2个3个侧枝;第二层2个3个主枝,主枝上着生1个2个侧枝,开张角度6070;第三层2个主枝,不留侧枝,开张角度60。主、侧枝上着生结果枝组,树高3m4m。5.4.3.2
12、纺锤形 DB11/T 9542013 4 干高60cm70cm,中心干直立挺拔,中心干上着生不少于10个15个单轴延伸的主枝,螺旋分布或分层均可,主枝生长角度80左右,在主枝上不再分生侧枝而直接着生结果枝组,单轴向外延伸,树高3m3.5m。5.5 病虫害防治 5.5.1 农业防治 5.5.1.1 施用有机肥和矿质肥料,增强树体抗病能力。5.5.1.2 合理负载,盛果期树产量控制在 700kg/667m2800kg/667m2以下。5.5.1.3 及时清除枯枝落叶,减少越冬病虫基数。5.5.1.4 生长季及早摘除带病虫的叶、果、枝,控制病虫害的发生。5.5.1.5 生长季后期注意控水,防止贪青旺
13、长。5.5.2 物理防治 5.5.2.1 采取灯光诱杀、糖醋液诱集、树干缠草和诱虫带等措施,防治卷叶蛾、蝽象、金龟子等害虫。5.5.2.2 设置 1 盏/hm2杀虫灯,在害虫发生高峰期开灯。糖醋液诱捕器不少于 60 个/hm2。5.5.3 生物防治 5.5.3.1 通过生态环境调控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增殖和吸引自然界的瓢虫、小花蝽、草蛉和蜘蛛等天敌控制蚜虫、螨类和鳞翅目等害虫。5.5.3.2 人工释放赤眼蜂,防治鳞翅目害虫。5.5.3.3 释放捕食螨防治螨类。5.5.3.4 设置不少于 60 个/hm2性诱芯。5.5.4 药剂防治 允许使用的药剂见附录B。5.6 树体保护 5.6.1 12 月中
14、旬对 1 年3 年生幼树枝干逐一缠塑料薄膜等防护膜防抽条,萌芽时及时解除防护膜。5.6.2 10 月下旬11 月上旬树干涂白,修剪后及时对剪锯口涂保护剂。6 污染控制 6.1 在樱桃有机生产园和樱桃常规生产区域间设置物理障碍物或不低于 50m 的缓冲带。6.2 农药残留检测的种类按照 GB 2763 的相关项目执行且不得检出,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 GB 2762 的限值。7 水土保持 按照 DB11/T 561 相关要求执行。8 采收、包装、标识、贮藏和运输 8.1 采收 用于采收樱桃的器具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8.2 包装、标识、贮藏和运输 包装、标识、贮藏和运输按照 DB11/T
15、561 相关要求执行。9 管理体系 DB11/T 9542013 5 管理体系按照 DB11/T 561 相关要求执行。DB11/T 9542013 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樱桃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表A.1给出了樱桃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表A.1 樱桃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物质类别 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使用条件 I.植物和动物来源 绿肥 直接翻压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满足堆肥的要求 果园废弃物 满足堆肥的要求 作物秸秆 与动物粪便堆制并充分腐熟后 干的农家肥和脱水的家畜粪便 满足堆肥的要求 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木材的木料、树皮、锯屑、
16、刨花、木灰、木炭及腐殖酸物质 地面覆盖或堆制后作为有机肥源 未搀杂防腐剂的肉、骨头和皮毛 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培养基质的堆肥 满足堆肥的要求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工业副产品 应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草木灰 饼粕 不能使用经化学方法加工的 鱼粉、骨粉 未添加化学合成的物质 沼液、沼渣 II.矿物来源 磷矿石 应当是天然的,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P2O5中镉含量90mg/kg 钾矿粉 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不能通过化学方法浓缩。氯的含量少于 60%。麦饭石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沸石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硼酸岩 镁矿粉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天然硫磺 微量元素 氨基酸螯合物 氨基酸与有益金属离子热解 III.微生物来源 可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天然来源、非转基因的微生物菌肥 注:参见GB/T 19630.12011 DB11/T 9542013 7 A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樱桃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 表B.1给出了樱桃有机生产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