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3/XXX.2-2007 ICS 67.120.30 B 52 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633.22007无公害蓝鳃太阳鱼 第 2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bluegill sunfish(Lepomis macrochirus)Part 2:Quality and safety requirement 2007-04-16 发布 2007-05-16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食品伙伴网http:/ I 前 言 本部分的 3.3 为强制性条款。DB33/633-2007无公害蓝鳃太阳鱼分为二个部分:第 1 部分:养殖技术规
2、范;第 2 部分:质量要求。本部分为 DB33/633-2007 的第 2 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衢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衢州市绿兴太阳鱼专业合作社、衢州市水产协会。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奕秋、余乾通、卢展明、何玉祥。食品伙伴网http:/ -1 1 无公害蓝鳃太阳鱼 第 2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蓝鳃太阳鱼商品鱼质量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及运输。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蓝鳃太阳鱼鲜、活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3、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SC/T 3015 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SC/T 3016-2004 水产品抽样方法 SC/T 3019 水产品
4、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SN 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3)第 236 号 动物源食品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3 质量安全要求 3.1 规格 上市商品鱼规格达到100g/尾以上。3.2 感官指标 3.2.1 活鱼 鱼体健康,游动活泼;体型正常,无畸形;体态均匀,体表无病灶;体色光泽鲜艳;鳞片完整、紧密。3.2.2 鲜鱼 鲜鱼的感官要求见表1。食品伙伴网http:/ -2 2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形态 形态正常,无畸形 体表 具固有的体色和光泽;鳞片完整,无病灶 鳃 鳃丝清晰,呈鲜红或紫红色,无异味 眼
5、 眼球饱满透明,角膜清晰 气味 鲜腥,无异味 组织 肉结实有弹性,内脏清晰无腐烂 3.3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见表2。表2 安全指标 项 目 指 标 汞(以Hg计),mg/kg 0.5 砷(以As计),mg/kg 0.5 铅(以Pb计),mg/kg 0.5 镉(以Cd计),mg/kg 0.1 氟(以F计),mg/kg 2.0 铜(以Cu计),mg/kg 50 土霉素,mg/kg 0.1 磺胺类(以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噁唑总量计),mg/kg 0.1 环丙沙星 不得检出 喹乙醇 不得检出 注:其他农药、兽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 检验方法 4.1 规格检验 用电子秤称重。
6、4.2 感官检验 在无异味和光线良好的环境下,活鱼检验将样品置于盛有清洁水的无毒容器中按本部分3.2.1的规定检验;鲜鱼检验将样品置于白瓷盘中按本部分3.2.2的规定逐项进行检验。4.3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 的规定执行。4.4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 的规定执行。4.5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 的规定执行。4.6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 的规定执行。4.7 氟的测定 按GB/T 5009.18 的规定执行。4.8 铜的测定 按GB/T 5009.13 的规定执行。4.9 土霉素的测定 食品伙伴网http:/ -3 3 按SC/T 30
7、15 的规定执行。4.10 磺胺类的测定 按SN 0208 的规定执行。4.11 环丙沙星的测定 按农业部(2003)第236号公告动物源食品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的规定执行。4.12 喹乙醇的测定 按SC/T 3019 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 组批规则 活鱼以同一鱼池或同一养殖场内,养殖条件基本相同的为一检验批;鲜鱼以来源及大小规格基本相同的为一检验批。5.1.2 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原则,按SC/T 3016-2004 的规定执行。5.1.3 试样制备 按SC/T 3016-2004 中附录C的规定执行。5.2 检验分类
8、5.2.1 出场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场检验。出场检验由生产者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5.2.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明确规定的全部项目。a)新建鱼场养殖的太阳鱼;b)养殖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养殖期间曾发生过药物中毒事故或遭遇外来污染时;e)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周期性的检验;5.3 判定规则 5.3.1 规格指标的检验合格率应达 90%以上;90%以下时,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5.3.2 感官指标的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5.3.3 安全指标的检验结果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复检。6 产品标志及运输 6.1 标志 应标明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出场日期及所执行标准的编号。6.2 运输 6.2.1 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洁净、无毒、无异味。6.2.2 活鱼运输前应进行清水暂养,排除污泥、粘液等污物;途中要进行水中充氧运输,保证所需氧气充足。暂养及装运用水符合 NY 5051 的规定。6.2.3 鲜鱼运输前应用清水洗去污泥、粘液等污物,用水符合 NY 5051 的规定;途中应采取保温保鲜措施。_ 食品伙伴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