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S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S22/032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2014-07-30 发布 2014-08-30 实施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DBS22/0322014 I 前 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立群、邴炜、华蕾、张爽、王宇、史艳宇、吕航、张文、陈颖、王莹、宫国强、李可人。DBS22/0322014 1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2、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代用茶 Herbal Tea 选用可饮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干燥或粉碎加工制作而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分为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植物
3、的叶、花、果(实)、根、茎应适时采收,具有正常的品质特征,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劣变,不着色。4.1.2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或关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DBS22/0322014 2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形态、滋、气味、杂质 产品应质地均一,洁净、干燥,无霉变、劣变、虫蛀,具有叶、花、果(实)、根、茎天然固有的色泽和气味,无异味。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5g,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态、杂质、霉变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滋气味及异味。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花类,%13.0 叶类,%8.5 果实类,%15.0 根茎类,%15.0 水分 混合类,%13.0 GB 5009.3 总灰分,%8.0 GB 5009.4 4.4 污染物限量 铅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种类的规定。4.5 农药残留限量 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中相应种类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