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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P 0024-2017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丝绸(蚕丝)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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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020.20 Z Z 04 团体标准团体标准 T/CAGP 00242017 T/CAB 00242017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design product assessment-silk product 丝绸(蚕丝)制品丝绸(蚕丝)制品 2017-10-26 发布 2017-10-26 实施 发 布 全 国 工 业 绿 色 产 品 推 进 联 盟全 国 工 业 绿 色 产 品 推 进 联 盟 中 国 产 学 研 合 作 促 进 会中 国 产 学 研 合 作 促 进 会 T/CAG

2、P 0024-2017 T/CAB 0024-2017 版权保护文件 版权所有归属于该标准的发布机构,除非有其它规定,否则未经许可,此发行物及其章节不得以其它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再版或使用,包括电子版,影印件,或发布在互联网及内部网络等。使用许可可于发布机构获取。T/CAGP 0024-2017 T/CAB 0024-2017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评价要求.2 5 羊绒针织制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4 6 评价方法.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6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丝绸(蚕丝)制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8 附录

3、 C(规范性附录)生命周期现场数据收集清单表.11 T/CAGP 0024-2017 T/CAB 0024-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起草。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业绿色产品推进联盟、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联合归口。本标准组织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丝绸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丝绸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参与单位: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大学、成都亿科环

4、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湖州市纤维检验所、丝绸之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永昌丝绸有限公司、湖州翔顺工贸有限公司、北京臻成伟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晧、钱有清、余唯杰、董廷尉、刘文全、王洪涛、邱华、高东峰、徐秉声、莫杨、奚旦立、唐经美、徐鸿、黄继刚、张晓光、陈忠立、孟咏歌、宋波、邢秋明、汪小东、周洁、陈敬星、叶嫣嫣、张明丽、吴力红。1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丝绸(蚕丝)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丝绸(蚕丝)制品生命周期生态设计评价的定义、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丝绸(蚕丝)制品绿色设计评价,包括目前已规模化生产的生丝、丝织物等丝绸

5、中间产品和丝巾、丝绸服装、床品等终端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 1 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H 值的测定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

6、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953 (所有部分)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414 (所有部分)纺织品 含氯苯酚的测定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 18916.21 取水定额 第 21 部分:真丝绸产品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601 染料产品中 23 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和测定 GB/T 20382 纺织品 致癌染

7、料的测定 GB/T 20386 纺织品 邻苯基苯酚的测定 GB/T 20388 纺织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GB/T 20708 纺织助剂产品中部分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的测定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40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 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279 纺织品 禁/限用阻燃剂的测定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8、通则 GB 28936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T 31126 纺织品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和全氟羧酸的测定 GB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HJ 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丝绸(蚕丝)制品 silk product 以蚕茧为原料,蚕丝含量在 95%及以上的真(蚕)丝(按重量计)与其它纱线交织的丝织物,经制丝、绢纺、织造、印染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3.2 丝绸(蚕丝)制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report

9、 for life cycle assessment of silk product 在已确认的系统边界范围内,依据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编制的,用于披露丝绸(蚕丝)制品绿色设计情况以及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信息的报告。3.3 丝绸(蚕丝)制品系统边界 system boundary of silk product 丝绸(蚕丝)制品的生命周期系统边界从蚕茧生产开始到制品出厂为止。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4.1.2 采用国家鼓励的技术工艺,不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

10、关物质。4.1.3 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应按照 GB/T 19001 和 GB/T 24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并具有相应的能源管理制度。4.1.4 生产企业应按照 GB 17167 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按照 GB 24789 配备水计量器具。4.1.5 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有毒有害染料、助剂等物质,依据 GB/T19601、GB/T20382、GB/T20386、GB/T20388、GB/T24101 测定。4.1.6 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对应的行业产品质量标准。4.1.7 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8401 的规定。3 4.2 评价指标

11、要求 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产品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标明了所属的生命周期阶段、基准值、判定依据等信息。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表 1 丝绸(蚕丝)制品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基准值 判定依据 所属生命 周期阶段 资源属性 纤维原料要求%纤维原料中蚕丝含量不低于 9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材料获取 阻燃剂 不得使用氯、溴、磷系阻燃剂 依据 GB/T 24279 测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防水剂 不得使用有氟防水剂 缫丝取水量 m3/t 400 依据 GB/T 18916.21 判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绢丝取水量

12、m3/t 800 坯绸取水量 m3/100m 0.25 色丝取水量 m3/t 220 印染针织物(含练白)取水量 m3/t 150 印染机织物(含练白)取水量 m3/100m 3.0 能源属性 印染机织物(含练白)综合能耗 kgce/100m 36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能源使用 全产业链中不能使用煤作为一次能源 环境属性 缫丝废水排放量 m3/t 380 依据 GB28936 测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绢丝废水排放量 m3/t 780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坯绸废水排放量 m3/100m 0.22 色丝废水排放量 m3/t 200 印染针织物(含练白)废水排放量 m3/t 140

13、印染机织物(含练白)废水排放量 m3/100m 2.8 依据 GB4287 测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固废处置及副产品再利用 固体废弃物应自主或委托资质企业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蚕蛹、丝胶等副产品进行利用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属性 铬 mg/kg 90 依据GB/T17953、GB/T18414 测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 mg/kg 20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mg/kg 100 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mg/kg 100 壬基酚(NP)mg/kg 不得检出 辛基酚(OP)mg/kg 不得检出 4 4.3 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 污染物监测方法及各指标的计算方法见附

14、录 A。5 绿色设计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5.1 方法 依据附录 B 中丝绸(蚕丝)制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编制生命周期评价报告。其中系统边界包括原料采购阶段、原料加工阶段和产品生产阶段,如下:图 1 丝绸(蚕丝)制品生命周期评价系统边界 5.2 报告内容框架 5.2.1 基本信息 报告应提供报告信息、企业信息、评估对象信息、采用的标准信息等基本信息,其中报告信息包括报告编号、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发布尔日期等,企业信息包括公司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在报告中应标注丝绸(蚕丝)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包括物理形态、生产厂家、使用范围等。产品重量、包装的大小和材质也应在

15、生命周期评价报告中阐明。在报告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1)企业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2)企业节能、节水、减污、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3)企业在产品开发及节能减排方面的研发成果及专利;(4)其它情况。5.2.2 符合性评价 报告中应提供对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符合性情况,并提供所有评价指标报告期比基期改进情况的说明。其中报告期为当前评价的年份,一般是指产品参与评价年份的上一年;基期为一个对照年份,一般比报告期提前 1 年。5.2.3 生命周期评价 5 5.2.3.1 评价对象及工具 报告中应详细描述评估的对象、功能单位和产品主要功能,提供产品的材料构成及主要技术参数

16、表,绘制并说明产品的系统边界,披露所使用的软件工具。5.2.3.2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 报告中应说明包含的生命周期阶段,说明每个阶段所包含的各项消耗与排放清单数据、以及生命周期模型所使用的背景数据,涉及到副产品分配的情况应说明分配方法和分配系数。5.2.3.3 生命周期影晌评价 报告中应提供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不同影响类型的特征化值,并对不同影响类在各生命周期阶段的分布情况进行比较分析。5.2.3.4 绿色设计改进方案 在分析指标的符合性评价结果以及生命周期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产品绿色设计改进的具体方案。5.2.4 评价报告主要结论 应说明该产品对评价指标的符合性结论、生命周期评价结果、提出的改进方案,并根据评价结论初步判断该产品是否为绿色设计产品。5.2.5 附件 报告中应在附件中提供:a)产品原始包装图;b)产品生产材料请单;c)产品工艺表(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等);d)各单元过程的数据收集表;c)其它。6 评价方法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丝绸(蚕丝)制品可称为绿色设计产品:a)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b)提供丝绸(蚕丝)制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检验方法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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