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20 R 87 SZDB/Z 深 圳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SZDB/Z 1642016 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 及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epackaged food risk evaluation and supplier credit evaluation based on traceability system 2016-01-13 发布 2016-02-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SZDB/Z 1642016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
2、和定义.1 4 评价原则.2 4.1 全面性.2 4.2 系统性.2 4.3 可操作性.2 4.4 灵活性.2 5 评价流程.2 5.1 评价准备.2 5.2 评价程序.2 5.2.1 信息采集.2 5.2.2 结果计算.2 5.3 评价结果更新频率.2 6 评价要素.2 6.1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要素.3 6.2 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要素.3 7 风险及信用评价.3 7.1 风险及信用指标体系.3 7.2 风险及信用指标权重的确定.3 7.3 评价结果.3 8 评价信息的建档.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和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信用指标权重的计算.
3、8 SZDB/Z 164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民、周哲、苏巍、郭静文、周鹏、黎志文、王大为、徐立峰、汪彩艳、李君斌、李宝、戚菲、王坤、张政达、练晓、高上淇。本标准为首次制定。SZDB/Z 1642016 1 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流程、评价要素、风险及信用评价和评价信息的建档。
4、本标准适用于对预包装食品的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GB/T 23793 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7718、GB/T 22117和GB/T 2379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预包装食品 prepackaged food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
5、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3.2 供应商 supplier 指直接向食品经营者提供预包装食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3.3 信用评价 credit evaluation 根据相应的指标和评估方法,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被评估对象的履约能力及其可信程度进行评价,表示其信用结果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3.4 评价主体 evaluation subject 符合相关要求、从事信用评价的信用中介组织或其他机构。SZDB/Z 1642016 2 3.5 层次分析法 AHP,the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 一种模仿人们对复杂
6、决策问题的思维、判断过程进行构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决策方法。4 评价原则 4.1 全面性 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应包括能反映预包装食品风险、供应商信用的关键信息。4.2 系统性 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各要素相互之间应既独立,又不重复,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以准确反映相关食品风险、供应商的信用状况。4.3 可操作性 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应具有实用性,相关信息要素可采集、可量化,便于操作。4.4 灵活性 信用评价结果灵活可变,信用评价对象可采取改进措施提升信用评分。5 评价流程 5.1 评价准备 评价主体应
7、做好以下准备工作:根据预包装食品风险及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确定应采集的数据项;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建立评价系统。5.2 评价程序 5.2.1 信息采集 通过计算机采集预包装食品和供应商的相关信息。5.2.2 结果计算 根据评价指标及其权重,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得出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结果及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5.3 评价结果更新频率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结果更新时间不超过24小时,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更新时间不超过6个月。6 评价要素 SZDB/Z 1642016 3 6.1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要素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包含五个一级指标评价要素:食品基本信息;食品追溯信息;食品监督抽查结果;食品生产可追溯的证
8、明材料;食品资质信息。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见表A.1。6.2 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要素 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包含四个一级指标评价要素:企业基础证照信息;供应的食品风险评价结果;供应的食品监督抽查结果;供应商失信行为。注:对进入过“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列为严重失信。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表A.2。7 风险及信用评价 7.1 风险及信用指标体系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A。7.2 风险及信用指标权重的确定 以层次分析法计算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和供应商的信用指标权重,具体方法见附录B。7.3 评价结果 预包装
9、食品的风险评价指数及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数即为评价结果。8 评价信息的建档 评价主体应建立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电子档案及其管理制度。SZDB/Z 1642016 4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和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 A.1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体系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体系表见表A.1。表A.1 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体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规则 食品基本信息(基础项)食品系统内信息及证照完整性 食品在追溯系统中有无完整的食品信息,实现输入商品条码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信息包含食品名称等文字信息和食品外包装图片。国产食品所需证照包含产品检验报告(包
10、含标签检验),进口食品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具体参见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范及电子记录要求。5 食品在追溯系统中有完整的食品信息,且有完整的证照信息,此项扣 100%分数,食品信息或证照任意一项完整,此项扣 50%分数,否则此项为 0 分。例:食品系统内信息完整且证照信息完整得-5 分。食品系统内信息及证照准确性 食品在追溯系统中录入的文字信息与食品外包装的信息匹配,图片信息准确。食品有正确的证照并填写的证照信息准确。20 食品在追溯系统中有准确的食品信息,且有准确的证照信息,此项扣 100%分数,食品信息或证照任意一项准确,此项扣 50%分数,否则为 0 分。食品追溯信息(基础项)追溯关
11、系和索证企业证照完整性 若存在授权等追溯关系,应提供各类授权等追溯关系证明。关系要求建立从生产到销售整个链条的完整联系,否则即为不完整的追溯关系。索证企业证照为追溯关系涉及的企业证照信息,证照包含企业基本证照类和企业资质证照类,具体参见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范及电子记录要求。5 食品在系统中有完整的追溯关系及索证企业证照,此项扣 100%分数,追溯关系或索证企业证照任意一项完整,此项扣 50%分数,否则为 0 分。追溯关系和索证企业证照准确性 食品的追溯关系准确有效,并填写正确。食品有正确的索证企业证照并填写的证照信息准确。20 食品在系统中有准确的追溯关系及索证企业证照,此项扣得 100%分数
12、,追溯关系或索证企业证照任意一项准确,此项扣 50%分数,否则为 0 分。食品监督抽查结果(质量项)食品标签检验结果 监督抽查食品标签检验结果。5 没有标签监督抽查记录的食品此项为 0分。每次监督抽查记录,标签检验结果合格,扣 1 分。检验不合格,加 5 分,SZDB/Z 1642016 5 整改后提交政府认可的合格资料,扣 4分。例:有一次抽检不合格并整改合格的食品,得分为+5-4=1 分。食品质量检验结果 监督抽查食品质量检验结果。45 没有质量监督抽查记录的食品此项为 0分。首次监督抽查记录,检验合格扣9 分。检验不合格,加 45 分,整改后提交政府认可的合格资料,扣 36 分。第二次监
13、督抽查记录合格,扣 8 分,不合格加 50 分,整改合格后扣 40 分。第三次监督抽查记录合格,扣 5 分,不合格加 55 分,整改合格后扣 44 分。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直接进入最高风险,三次以上抽检合格每次扣 4 分。例:有两次抽查不合格并整改不合格的食品,得分为 45+50=90 分。食品生产可追溯的证明材料(参考项)可分为四种情况:a.生产企业有信息化系统,可面向公众查询,如食品上有追溯标签。b.生产企业内部有信息化系统,可查询该食品相关追溯信息。c.生产企业有纸质的追溯证明资料。d.无追溯证明。2 第 a 类此项扣 100%分数,第 b 类此项扣 80%分数,第 c 类此项扣 60%分
14、数,第 d 类此项为 0 分。食品资质信息(参考项)食品标明为“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的,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体证书参见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范及电子记录要求。3 对于食品标明“绿色食品”等资质的,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此项扣 100%分数,否则此项得 0 分。注:风险指数越小,代表预包装食品越安全。A.2 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 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表见表A.2。表A.2 预包装食品供应商风险评价体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规则 企业基础证照信息(基础项)企业证照信息完整性 企业证照包含企业基本证照类和企业资质证照类,具体参见标准 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
15、范及电子记录要求。5 证照上传完整此项得 100%分数,否则此项得 0 分。例:企业证照信息完整,得分为 5 分。SZDB/Z 1642016 6 企业证照信息准确性 供应商提供正确的证照并填写准确的信息。5 上传证照准确此项得 100%分数,否则此项得 0 分 供应的食品风险评价结果(基础项)预包装食品供应商供应的所有食品的风险评价结果的统计计算结果。对于供应的食品没有监督抽查记录或抽查结果合格的供应商,所有供应的食品风险评价结果的相反数(即 F*(-1))的平均值,即为此项得分数。对于供应的食品 3 种以内有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求所有供应的食品风险评价结果的相反数(即F*(-1))的平均值
16、,并乘以修正系数 0.8,即为此项得分数。对于供应的食品有 3 种以上的种类都有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的供应商,直接进入严重失信。例:若一个供应商供应两个产品,一个产品没抽检,得分为-50,一个不合格,得分为-5,则供应商此项得分为(50+5)*0.8/2=22 分。供应的食品监督抽查结果(质量项)供应商供应的食品标签检验结果。监督抽查中,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结果关联至供应商的监督抽查记录。5 供应商供应的食品没有标签监督抽查记录的,此项为 0 分。每次监督抽查记录,标签检验结果合格,得 1 分。检验不合格,扣 5 分,整改后提交政府认可的合格资料,加 4 分。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质量检验 结果。监督抽查中,预包装食品质量检验结果关联至供应商的监督抽查记录。45 供应的食品没有质量监督抽查记录的食品此项为0 分。首次监督抽查记录,检验合格得 9 分。检验不合格,扣 45 分,整改后提交政府认可的合格资料,得 36 分。第二次监督抽查记录合格,得 8 分,不合格扣 50 分,整改合格后得 40 分。第三次监督抽查记录合格,得 5 分,不合格扣 55 分,整改合格后得 44 分。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