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 认证技术考核规范T h e t e c h n ic a l e x a mi n a t io n n o r m f o r m e t r o l o g y a c c r e d it a t io n o f t e s t in g u n i t f o r t e s t i n g o f p r o d u c t q u a li t yJ J F1 0 2 1 一 1 9 9 0归 口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起草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工业处1 4 7 0综 合 卷计 盈本规范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 1 9 9。
2、年 7月2 4日批准,并自1 9 9。年 1 1 月 1日起施行本规范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戴润生(国家技术监督局计t司)参 加 起草 人李亦农(国家技术监督局计t司)单叙生(铁道部铁道产品监督检测中心)杜铭心(中国计t科学研究院)陈远康(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周信豪(中国计t科学研究院)J J F 1 0 2 1-1 9 9 01 4 71目次一总则.1 4 7 2二计量认证步骤.1 4 7 2三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 .1 4 7 3附录1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质量管理手册编写导则 1 4 7 8附录2 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编写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的要求 1 4
3、 8 6附录3 关于在计量认证中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验和检验的规定 1 4 8 8附录4 计量认证正式评审程序 1 4 9 0附录5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员管理办法 1 4 9 4附录6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及评定方法条文说明 1 4 9 1 47 2综 合 堆计 鱼一总则1目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将这种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以下简称计量认证)。为实施计量认证,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提出
4、了通过计量认证要进行的准备及计量认证考核的标准,它也说明了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计量认证考核评审时,判断能否通过计量认证的具体要求和考核办法。本规范不涉及计量认证考核评审后的监督检查问题2 制订本规范依据的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时还参考了I S O/I E C导则 2 5;“对测试实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I S O/I E C导则3 8:“验收测试实验室的基本要求”等国内外有关的实验室认证文件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也适用于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其他类型的
5、实验室。二计t 认 证步 骤4 计量认证的申请4.1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计量认证申请。4.2 申请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文件:(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申请书;(2)产品 质量检验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5 计量认证的准备 被认证单位在提交申请书之后,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方能进行正式考核评审。5.1 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必须按本规范附录 l:“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质量管理手册 编写导则”的规定 编写。5.2 制订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对 于没
6、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如果 由本单位负责校验,则应制订校验方法,以作为J J F 1 0 2 1-1 9 9 01 47 3校验时的工作文件。对于试验设备,一般由本单位检验,亦应制订检验方法。这两种工作文件都应按本规范附录2:“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编写计量器具校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检验方法的要求”来制订。5.3 编写检测实施细则 应按本规范附录 1 第4 8 条的要求制订检测实施细则。如果现有“检测方法”的内容已满足第 4 8 条的要求,可以不再另行制订检测实施细则。5.4 检 定仪 器设备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本规范附录3;“关于在计量认证中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验和检验的规定”进行检定(或校验
7、、检验),并按规定贴上标志。5.5 人员考核 被认证单位的产品检验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检验人员证。负责计量器具检定的检定人员应持有由计量行政部门或被认证单位的主管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5.6 环境条件的整顿 被认证单位应根据其工作性质整顿环境条件,使其适合所从事的工作的需要。6 计量认证的 初查和预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后,应派人到申请单位了解情况,商定认证考核评审计划,并解答在认证准备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被认证单位在准备过程中,可要求接受其计量认证申请的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其组织计量认证预审。预审可由2-3 个评审员负责,按正式评审程序考核,以判断其准备情况,并提出
8、改正意见。也可以不经过预审。7 计量认证的正式评审 正式评审的程序按本规范附录4:“计量认证正式评审程序”进行。评审组成员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员管理办法”的要求。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见本规范第 9 条。正式评审完成后,必须填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中“评审意见”及“评审结论”栏应按本规范附录 4 第五节的要求填写。三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8几点说明8.1 评审内容共 6 个方面 5 0 项。详见第 9条,这是对被认证单位通过计量认证的一般要求,评审员可根据质检机构的工作性质,临时增加少量考核内容,但不影响评审是否通过8.2 每小项的评审,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通过记.Y
9、:,,不通过记 N 。通过、不通过的标准见表格右边的评定方法。为了准确掌握评审的要求,可参照本规范附录6:“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及评定方法条文说明”来执行。8.3 带,号的项为重点项,共 2 0 项,任一带*号的项不通过时为评审不通过8.4 不带,号的项,当3项以下(含 3 项)不通过时,可不再组织全面评审,而规定一个改正期。在改正期内,由受理计量认证的单位派人检查,确认已改正后可算评审通过。1 47 4综 合 卷 计 量8.5 超过改正期仍未改正者,按评审不通过处理。86 正式评审中,除按本规范第 9 条的内容进行评审外,评审组还应选取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要求被认证单位进行实测;
10、对于没有合用的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情况,应选择检测项 目,要求被认证单位实测。实测结果不合格者,按认证评审不通过处理;基本合格者,对需要改正的地方提出改正意见,限期改正,并按本规范8.4 或 8.5款的规定处理。,评审内容和评定方法,1组织机构(见表 ll表 1序号评审内容评定方法7 机构设 置能 满足所 开展 的工作 的需要,有组 织机构框 图(注 明各个组 成部 门的 功能及 其相互 关系,以及本 单位 主要 领导人 姓名)1.机 构设 置 合理,框 图 符 合实 情,记 .Y.:2 反之,记,N,,2 有质量保证体系。其功能是负责制订、修改、执行并检查有关保 证检 测工作 质量 的各种措
11、 施及规 章制度,处理 与检 测工 作质量 有关的 申诉1.有体 系,开 展工作 并能定期 总结有 关 质量保证工作情况,记“Y”;2 没有 时,记“N.,3有负 责仪器 设备检 定及量值 溯源 的机构或 人员1 能满 足需要,记“Y 气2.没有,记“N”4有 国内外有 关试验、检测 规范 的收集、保管 机构或人 员1 有 人负责,记“Y”2 没有,记 闪”朴5 质量 评价 工作不受 外界或 领导机 构的不 良影响,有措 施保证 质检机 构的第 三方公证 性1.有规 定,记“Y、2 有事 实说明,因有这 方面 的因素 而影 响工作 质量 的,记“N”,.2 仪器设备(见表 Z)表 2序号评审内
12、容评定方法 应有仪器设 备一览 表其内容包括 仪器名 称 技术 指标、制 造厂名、购置 日 期、保管 人有一 览表,查取方便,为“Y”表格 不全,为“N,有 仪 器 设 备 检 定 周 期 表其 内 容 包 括 仪 器 设 备 名 称、编 有 表 格,齐 全 为“Y号、检定周 期、检 定单位、最近检 定 日 期、送检 负责人2 一 无 表 格,不 全为 卜 N”仪器设备 的配备率 应大于 9 5!“仪 器设备配备 率一 M 黔s ft t yA na*VT m h a 2 的应检测 参数个 数洲 1 0 0/,配备 率大于 9 5%为“Y,否则 为 NJ J F 1 0 2 1-1 9 9 0
13、1 4 7 5续 表 2序号评审内容评定方法芳 a 仪 器设备 的测 量范 围与灵 敏 阔应满 足所 执行 的标 准的要求 建议 1 有非线性 段的仪 器应避 免在非线 性段使 用;灵敏 阐;T:被检 参数允 差仪 器设备的 准确度 应与被测 参数 的 允 差相适 应建议:满足 产 品技术 标 准 的要 求或 满 足本条要求时,记“Y 卜否则记“N,1.计 量 仪 器 的 栓 定 误 差 二(专 一 1,T O)T爷 52.不能 按计量 检定规 程检 定的 检测仪 器应 做复 现性 试 验,试 验 结 果 的 离 散 度 应 满 足 30 3T:被检参 数允 差;。:试验 结果的标 准差仪 器
14、设备应 满足附 录 3 的要 求抽查 5%仪器设 备,满 足记“Y 气不满 足记“N”所 有计 量检测 仪器 设备 都必 须有 明显 的统一 格式 的 标志。标 志分“合 格”、州 准用”、“停用”三 种,分别 以绿、黄、红 三种颜色 表示。标志 的内容包 括:仪器 编号、检定结 论、检定 日 期、下 次检定 日期、检定单位齐全且 与实 际情况 相符,记不全或 不符合 实际情 况记“Y”:仪 器设备 说明书(包 括原文 的)应妥善 保存,随时 可取。外文 说明书 中的使用 方法及 校准部 分应有 中文译文。对 于内容 太多,无 法翻译 的应现 场考核操 作人 员齐全,为.Y,.缺 5%,为“N
15、”.Y N 为为 应 建有计 量检测仪 器设 备档案,内容包括:使 用记 录、故障 及维修情 况记录齐 全者,缺 少 者,自检仪器 必须有量 值传 递图,以保证 量值能溯 源到 国家基 准有者,为“Y 气没 有者,为.N;计量 检定用 最高计 量标 准 器必须 经计 量行 政部 门考 核合 格1.经 考核合格 为“Y,2.未 经考核 为“N 1 4 7 6综 合 卷 计 至,3 检测工作(见表 3)表 3序号评审内容评定方法资 1 申请认证 的 单 位,其 申诸业务 范围 内的有 关规范、规程、标准 等技术文件 齐全1.齐全,为“Y”;2.不全,为“N”2 检 测方法应根 据有关 标准、规程
16、及规 范制订 洋细的检 测实施细 则1.执行,为“丫,;2.不执 行,为 N 3 检侧 开始前和 检测完 成后,有人 负责对 所用 计量检测 仪器的性 能是否正 常进行 检查并 有记 录1 有,为“Y 气2.没有,为“N”4检侧前 后有人 负责对 被侧 件的情况 进行检 查并 有记录1.有,为“Y”2 一 没有,为“N”赞 5 在检测 过程 中,发 生故障 或出现某 种外 界干扰(如停 电等)时,如何处 置,要 有明确 的规定1.有,并有执行 记录。为“丫,2 没有,为“N”辞6 原始记 录应清 洁整齐,有 一定 的格式,记录 中应包括 被测 件名称、检侧地 点、环境条 件、所用 的计量检 侧仪器 设备 名称、编号、检测结 果及参 加检测 人员的 签字1.满足,为.Y2.不满 足,为“N”朴7 在对检测结果的处理和测量报告中,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符合有关误差理 论的规 定1.遵守 者,为“Y,;2 不符 合者,为“N”.g 检测结 果必须 有人校 核并签 名,校 核者 必须是 在本领域有 5 年 以上工作 经验者1.执行,为“Y 卜2.没有,为“N”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