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LSSY0002S-2020220415S-20202020031120230310*Q/JLSSY备案号:220415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3 月 10 日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SSY0002S-2020模压红参2020-02-17 发布2020-02-19 实施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SSY0002S-20201模压红参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为原料,经过清洗或不清洗、蒸制或不蒸制、干燥或不干燥、软化、模压、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模压红参;产品类别为其他食品。2规范性引用
2、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
3、.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
4、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JLSSY0002S-202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本品含红参 100g。3.1.2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
5、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本品含红参 100g。3.1.3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红棕色或淡红棕色取约5g样品,将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观察色泽、状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条状或块状、允许有少量碎片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气味,味甘、微苦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虫蛀、霉变无虫蛀、无霉变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2GB 5009.3灰分,6.0GB 5009.4人参总皂苷,%(以干燥品计)1.6NY 318
6、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镉(Cd),mg/kg0.5GB 5009.15总汞(Hg),mg/kg0.06GB 5009.17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LSSY0002S-20203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40GB 4789.3霉菌计数,cfu/g100GB 4789.15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
7、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批次,统一规格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1kg;1 份进行检验,1 份留样备查。6.
8、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Q/JLSSY0002S-20204食品名称:模压红参配料表(原料):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吉林参水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10 年贮存条
9、件:通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SSY0002S-202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每日食用3 克,本品每 100 克含红参 100 克,本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3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8包装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 的规定;或符合GB 4806.7 的规定。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商品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10贮存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