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THKYQ/THKY0115S-2022代替Q/THKY0115S-2019林蛙鹿茸血复合肽饮品2022-08-28 发布2022-09-1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THKY0115S-2022223585S-20222022 09272025 0926Q/THKY0115S-2022前言本标准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编写。本标准由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华崔洪艳。本标
2、准适用于: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首次备案时间:2019 年 09 月 09 日第一次修改时间:2022 年 08 月 28 日本次修改为第一次修改,代替 Q/THKY0115S-2019。新标准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 3.1 原料要求修改了 7.1 标签式样本次修改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原标准废止。Q/THKY0115S-20221林蛙鹿茸血复合肽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林蛙(雪蛤)(去林蛙油)、鹿茸血、鱼胶原蛋白肽粉、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余甘子、干姜为主要原料,添加冰醋酸、蜂蜜、异麦芽酮糖、木糖醇、甜蜜素、山梨酸钾,经挑选、清洗、提取、酶解
3、、分离、调配、过滤、杀菌、灌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林蛙鹿茸血复合肽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
4、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5、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17590铝易开盖三片瓶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THKY0115S-20222QB 2142碳酸饮料玻璃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林蛙(雪蛤)(去林蛙油)应符合
6、NY/T 1516 的规定。3.1.2鹿茸血(人工养殖)应符合NY317的规定。3.1.3淡水鱼胶原蛋白肽粉应符合 SB/T 10634 的规定。3.1.4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应符合 NY318 及 DBS22/024 标准的规定,人参添加量为每 100ml产品添加人参 3g。人参食用量3 克/天。3.1.5 干姜、余甘子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版一部的规定。3.1.6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应符合 GB 1886.10 的规定。3.1.7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8异麦芽酮糖应符合 GB 1886.182 的规定。3.1.9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
7、34 的规定。3.1.10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11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3.1.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棕色至棕色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检样品于无色透明、洁净、干燥的100mL 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在温室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呈均匀液状,允许有少量沉淀或絮状物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
8、方法肽含量,(g/100L)3.0GB/T 22492 附录B人参总皂苷,mg/100ml0.03NY 318 附录 B可溶性固形物,%6.0GB/T 12143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Q/THKY0115S-20223表 3续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或 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
9、.3 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 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注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甜蜜素甜味剂0.65g/Kg-GB 1886
10、.37异麦芽酮糖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GB 1886.182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防腐剂0.5g/Kg0.5g/KgGB 5009.28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GB 5009.23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Q/THKY
11、0115S-20224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 200ml,不少于 15 个独立包装。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
12、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林蛙鹿茸血复合肽饮品配料表:水、林蛙(雪蛤)(去林蛙油)、鹿茸血、鱼胶原蛋白肽粉、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年生)、余甘子、干姜、冰醋酸、蜂蜜、异麦芽酮糖、木糖醇、甜蜜素、山梨酸钾。净含量/规格:依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企业: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吉林省
13、通化市通化开发区经开环路 2266 号产 地:吉林 通化联系方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至: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HKY0115S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不宜食用。食用方法:直接饮用。食用限量:每 100mL 产品添加人参 3g,人参使用量3g/天。Q/THKY0115S-20225其他需要标识的内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莱菔子、皂荚、白萝卜、浓茶同用。若有少量沉淀,属于正常现象,请放心饮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mLNRV%能量1113kJ13%蛋白质10.0g17%脂肪2.5g4%碳水化合物50.0g17%钠40mg2%8包装包装袋选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多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