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号:QB64/0300S-2022Q/QLXM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QLXM 0019S2022肉苁蓉2022-06-20 发布2022-06-20 实施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QLXM 00019S2022I前言本标准的安全技术指标是参照 T/NXFSA 016S2021 宁夏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 肉苁蓉片加工技术规程 的要求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生辉。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QLXM 00
2、019S20221肉苁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苁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肉苁蓉为原料,经净选、分装包装而成的肉苁蓉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3、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具有其特有的形态特征及固有的气味、滋味,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春季苗刚出土 或秋季冻土之前采挖,除去茎尖、干燥。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表面棕褐色或灰棕色,断面暗棕色至棕褐色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 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 处,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滋味、气味气微,味甜而微苦,无异味,无霉变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组织状态片状,断面点状维管束排列成
4、波状环纹,呈菊花花纹状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0.0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Q/QLXM 00019S20222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 计)/(mg/kg)100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检验3.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按 SN/T 0878 规定方
5、法检验。6.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检验。6.3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6.4净含量按照 JJF 1070 规定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组批于抽样7.1.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1.2 抽样: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品控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为每批必检项目。7.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
6、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4 判定原则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Q/QLXM 00019S202238.1标志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28050 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允许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8.2.2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每箱总重量不得低于总净重。8.3运输8.4运输工具应使用食品专用车,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8.5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8.6贮存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根据包装不同,产品具体保质期以包装标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