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MXYL0001S-2020220050S-20202020012020230119*Q/MXYL备案号:220050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1 月 19 日梅河口市鑫赢林下参种植专业合作社企业标准Q/MXYL 0001S-2020人参粉2020-01-04 发布2020-01-04 实施梅河口市鑫赢林下参种植专业合作社 发发布布Q/MXYL 0001S-20201人参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种植鲜人参(5 年或 4 年生)为原料,经清洗、烘干(或晾晒)、粉碎、包装制成的供冲泡饮用的人参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2、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3、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4、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MXYL 0001S-2020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鲜人参(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
5、人参(烘干后)100g。3.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 泽浅棕色至深褐色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香气,品尝滋味组织形态粉状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杂质无常规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甙,1.5GB/T 19506水分,%12.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5GB 5009.12镉(以Cd
6、计),mg/kg0.5GB 5009.15总汞(以Hg计),mg/kg0.06GB 5009.17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MPN/g5210100GB 4789.3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进52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a样品的采集和处理均按GB 4789.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
7、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MXYL 0001S-202034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执行。按 JJF1070 规定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观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 型式检验6.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一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b
8、)正式生产时,如原料、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产品的 3%随机抽取(不少于 250g)样品进行检验。净含量检验抽样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6.5 判定规则受检样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污染物和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它项目若有一项(含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样取两倍
9、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1标签样式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列明:食品名称:人参粉原料:鲜人参净含量:3g/袋,10 袋/盒(袋)生产者的名称:梅河口市鑫赢林下参种植专业合作社Q/MXYL 0001S-20204生产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吉乐乡吉兴村一组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包装封口保质期:二年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产品标准代号:Q/MXYL0001S-2020使用方法:人参食用量3g/天,3g/袋。用
10、开水冲泡,冷却不烫时饮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14 岁以下儿童。7.2 营养成分表本产品每日食用量3g,豁免标示营养标签内容。8包装8.1产品小包装用铝塑复合包装袋或塑料袋、纸袋装,复合包装袋应符合GB/T 28118 规定、且应无毒无害、不得与产品起任何反应,封口严密、袋体清洁。8.2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8.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4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9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严防日晒、雨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10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通风、洁净、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同储,并有防虫防鼠措施。堆垛离地面不小于 10cm,防止受潮,避免挤压,堆码层数极限不超过 6 层。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