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B 0002S-2019 _ 鲜味宝调味料 2019-04-26 发布 2019-04-26 实施_ 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ZHB 0002S-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马占松、梁志学、刘国秀。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Q/ZHB 0002S-2016 本标准与 Q/ZHB 0002S-201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编号由 Q/ZHB 0002S-2016 修改为 Q/ZHB
2、0002S-2019;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原辅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检验方法 修改了编制说明 Q/ZHB 0002S-2019 鲜味宝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味宝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谷氨酸钠(味精)、食用盐、白砂糖、5呈味核苷酸二钠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鲜味宝调味料。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规定。2.1.2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和 GB 2721 的规定。2.1.3 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和 GB/T 31
3、7 的规定。2.1.4 5呈味核苷酸二钠 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产品呈粉末状,状态松散 从样品中取适量样品,倒入一洁净烧杯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色泽 白色 气味及滋味 具有鲜味、咸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谷氨酸钠/(g/100g)35.0 SB/T 10371 食用盐(以 NaCl 计)/(g/100g)50.0 GB
4、5009.44 水分/(g/100g)3.0 GB 5009.3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Q/ZHB 0002S-2019 *铅(以 Pb 计)/(mg/kg)0.8 GB 5009.12 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5 2 0.3 1.5 GB 4789.3MPN 计数法 霉菌/(CFU/g)5 2 100 1000
5、GB 4789.15 酵母/(CFU/g)5 2 100 1000 沙门氏菌/(/25g)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0 GB 4789.10 第二法 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1070 的规定。2.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2.7 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6、。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感官要求、水分、谷氨酸钠、食用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ZHB 0002S-2019 编制说明 鲜味宝调味料是以谷氨酸钠(味精)、食用盐、白砂糖、5呈味核苷酸二钠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鲜味宝调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和 DBS 41/00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的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