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SD0008S-2019220811S-20192019051320220512*Q/JSD备案号:220811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5 月 12 日吉林省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SD0008S-2019松籽2019-01-18 发布2019-01-18 实施吉林省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SD0008S-20191松 籽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松籽为原料,经筛选、清洗、干燥或烘培、计量、包装等加工成的松籽。属于坚果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2、(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2165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 23350限制商品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
4、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JSD0008S-20192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松籽应符合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滋味、气味不应有酸败等异味取适量样品至于清洁干燥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嗅其气味,品其滋味。霉变粒以粒数比计,检验方法执行GB 19300附录A。霉变粒/%2.0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
5、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5GB 5009.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GB 5009.227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GB 5009.229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黄曲霉毒素B1/(g/kg)5.0GB 5009.2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25GB 4789.15沙门氏菌/(以/2
6、5g 表示)500-GB 4789.4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Q/JSD0008S-20193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
7、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次随机抽取 0.2%,或每组批不少于 1000g。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松籽配料表(原料):松籽净含
8、量/规格:50g/袋、100g/袋、200g/袋、240g/袋、400g/袋(或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包装)保质期:9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生产企业:吉林省盛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土门岭街道办事处民主村四组联系方式:89391111Q/JSD0008S-20194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SD0008S-2019其他需要标注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2557 千焦(kJ)30%蛋白质14.1 克(g)24%脂肪58.5 克(g)98%碳水化合物9 克(g)3%钠3 毫克(mg)0%8包装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