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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AD 0002 S-2022 保健食品 敖东®鹿胎口服液.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668862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850.8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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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LADQ/JLAD0002S-2022代替Q/JLAD0002S-2019保健食品 敖东鹿胎口服液2022-03-21 发布2022-03-21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JLAD0002S-2022220667S-20222022 03312025 0330Q/JLAD0002S-20221前言本标准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本标准由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祖双、李建国、高立东、

2、鲁杰。本标准适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首次备案时间:2016 年 04 月 19 日第一次修改时间:2019 年 04 月 23 日第二次修改时间:2022 年 03 月 21 日本次修改为第二次修改,代替 Q/JLAD0002S-2019。新标准主要变化如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部分文件引用新版本。4.1原辅料要求新增 4.1.11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二 0 年版四部规定。9 包装 新增内包装容器为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应符合 YBB00032004;瓶盖为口服液瓶铝塑组合盖,应符合 YBB00372003。10 贮存项重新修订内容修订为:产品应贮存于清

3、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防日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的物品同库贮存。纸箱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壁,不得露天存放。11 运输项重新修订内容修订为: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放,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等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本次修改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原标准废止。Q/JLAD0002S-20222保健食品敖东鹿胎口服液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黄瓜、薏苡仁、鹿胎浸膏(马鹿)、甘草、太子参、大枣、鹿角脱盘(马鹿)为主要原料,蜂蜜、白砂糖、苯甲酸钠等为辅料,经过提取、配制、灌封、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具有免疫调节、抗氧化的保健食品。2规范性引用

4、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

5、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

6、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 年版)鹿角脱盘(马鹿)、甘草、薏苡仁、太子参、大枣中药大辞典黄瓜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中药材第一册(1992 年版)鹿胎(马鹿)YBB00032004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Q/JLAD0002S-20223YBB003720

7、03口服液瓶铝塑组合盖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本产品属于具有免疫调节、抗氧化的保健食品,类别编号为 2707。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薏苡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二 0 年版一部规定。4.1.2太子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二 0 年版一部规定。4.1.3大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二 0 年版一部规定。4.1.4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二 0 年版一部规定。4.1.5鹿角脱盘(马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8、二 0 年版一部规定。4.1.6鹿胎(马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1992 年版)规定。4.1.7黄瓜应符合中药大辞典规定。4.1.8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9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规定。4.1.10 苯甲酸钠应符合 GB 1886.184 的规定。4.1.11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 0 二 0 年版四部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棕黄色。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形态浊度适宜,久置略有沉淀。滋

9、味、气味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香气和滋味。酸甜适口、微腥、无异味。状态液体,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净含量,mL/支10.0JJF 1070净含量允许负偏差,%9.0JJF 1070总糖(以转化糖计),(g/100mL)5.0-13.0GB 5009.7蛋白质(g/100mL)0.2-1.5GB 5009.5总酸(以乙酸计),(g/100mL)2.5GB/T 12456Q/JLAD0002S-20224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要求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L0.45GB 5009.12总砷(以 As

10、 计),mg/L0.3GB 5009.11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mL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mL0.43GB 4789.3MPN 计数法霉菌和酵母,cfu/mL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25mL-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00/25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6食品添加剂的

11、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指标检验方法苯甲酸钠防腐剂1.0g/L1.0g/L应符合 GB 2760 规定GB 5009.28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Q/JLAD0002S-20225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微生物限量。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

12、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样量应为全项检验所需量的 3 倍。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

13、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敖东鹿胎口服液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 46 号配料表(原料):黄瓜、薏苡仁、鹿胎浸膏(马鹿)、甘草、太子参、大枣、鹿角脱盘(马鹿)规格:10ml/支净含量:100ml(10 支10ml),200ml(20 支10ml),900ml(90 支10ml)功效成分:黄瓜、薏苡仁、鹿胎浸膏(马鹿)、甘草、太子参、大枣、鹿角脱盘(马鹿)保健功能: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免疫调节、抗氧化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免疫力低下者、中老年人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 2 次,每次 1 支,早晚各一支,摇匀饮用注意事项:

14、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企业名称: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 2158 号电话号码:(0433)8942345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722240330093产品标准代号:Q/JLAD0002S保质期:24 个月生产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Q/JLAD0002S-20226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XXX9包装内包装容器为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应符合 YBB00032004;瓶盖为口服液瓶铝塑组合盖,应符合 YBB00372003。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10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防日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的物品同库贮存。纸箱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壁,不得露天存放。11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放,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等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12保质期本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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