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粮 米 业(盐 城)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AAAA 0003S-2021 福临门大米 2021-06-25 发布 2021-07-27 实施 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发 布 Q/AAAA 代替 Q/AAAA 0003S-2021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8 49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7-2 6Q/AAAA 0003S-2021 I 前 言 本次修订内容为适用范围删除“糙米”;4.1 原料要求合并入 4.2 质量指标;香味综合评分提高到“70”;4.2 质量指标修订了不完善粒含量、杂质、黄粒米、垩白度和互混率要求;调整了 5.4 组批的
2、描述。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GB/T 1354、GB 1350 进行编写。本标准规定了镉(以 Cd 计)0.1/kg、铅(以 Pb 计)0.1/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麦片、面筋、八宝粥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铅含量0.2/kg 及谷物及其制品中稻谷(稻谷以糙米计)、糙米、大米镉含量0.2/kg 指标,黄曲霉毒素 B15g/kg,严于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稻谷 a、糙米、大米)黄曲霉毒素 B1
3、10g/kg。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天、任海斌、苏晓霞、马明娟、王璐、隋真真、温小军。本标准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首次发布,2021 年 4 月 10 日第一次修订,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完成第二次修订。J S Q BQ/AAAA 0003S-2021 1 福临门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临门自然香系列大米的分类、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或半成品白米为原料,经过或不经过清理、砻谷、碾白、白米整理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福临门自然香系列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4、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0 稻谷 GB/T 1354 大米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
5、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502 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
6、标准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J S Q BQ/AAAA 0003S-2021 2 GB/T 26631 粮油名词术语 理化特性和质量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LS/T 6116 大米粒型分类判定 NY/T 596 香稻米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7、术语和定义 a)本标准采用 GB/T 1354 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 b)本标准采用 GB/T 26631 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3.1 大米 自身含有香味物质,未经人工添加增香剂、风味增强剂等手段生产的香味强度超过人对香味物质的识别阈的大米。自然香大米的生米及在蒸煮过程中,能够逸出或散发人可识别香味。3.2 粳米 由粳稻谷加工成的大米。根据大米粒的平均长度和长宽比分为长粒粳米和中短粒粳米两类。3.2.1 长粒粳米 符合精碾加工精度,无破损大米粒平均长度6.0mm,或长宽比2.0 的粳米。3.2.2 中短粒粳米 符合精碾加工精度,完整无破损大米粒平均长度6.0mm,且长宽比2.0 的粳米。3.3
8、香味综合评分 为香味强度、香型风味、滞留度和综合印象的整体评价,可鉴别形成稻米综合印象的各种香味特性。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正常粮食的色泽 GB/T 5492 气味 香味综合评分70 NY/T 596 附录A J S Q BQ/AAAA 0003S-2021 3 4.2 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以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垩白度为定级指标。粳米的粒型按 LS/T 6116 的规定检验。表 2 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 目 质量指标 检验方法 籼米 长粒粳米 中短粒粳米
9、特优级 优级 特优级 优级 特优级 优级 碎米,总量,%10.0 15.0 10.0 15.0 5.0 10.0 GB/T 5503 其中:小碎米含量,%0.2 1.0 0.2 0.5 0.1 0.5 加工精度 精碾 GB/T 5502 不完善粒含量,%3.0 3.0 0.5 3.0 GB/T 5494 品尝评分值,%85 70 85 75 85 75 GB/T 15682 直链淀粉含量,%1322 1320 GB/T 15683 水分含量,%14.5 GB/T 5497 杂质*总量,%0.10 0.25 0.20 0.10 0.20 GB/T 5494 黄粒米含量,%0.1 0.5 0.4
10、0.1 0.4 GB/T 5496 垩白度,%2.0 8.0 4.0 6.0 4.0 6.0 GB/T 1354 互混率,%1.0 5.0 5.0 0.0 5.0 GB/T 5493 2-乙酰基-1-吡咯啉a含量(米饭),ug/kg 1.0 2.0 附录A 风味物质总量b(米饭),ug/kg 4.0 2.0 7.5 5.0 7.5 5.0*砂土、石子、玻璃、塑料等不得检出 a 2-乙酰基-1-吡咯啉为大米饭中天然含有的关键风味物质成分。b 风味物质总量为大米饭中特征风味物质的总量。4.3 污染物限量及检验方法 铅、镉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符合 GB 2762 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
11、及检验方法 项 目 限 量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1 GB 5009.12 镉(以Cd计),mg/kg 0.1 GB 5009.15 4.4 真菌毒素限量及检验方法 J S Q BQ/AAAA 0003S-2021 4 应符合 GB 2761 中大米的有关规定(表 4 的规定)。表 4 真菌毒素限量及检验方法 项 目 限 量 检验方法 黄曲霉毒素B1,g/kg 5 GB 5009.22 赭曲霉毒素A,g/kg 5.0 GB 5009.96 4.5 农药最大残留量 应符合 GB 2763 中大米的有关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
12、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3122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原料入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和产品型式检验。5.2 原料入厂检验 5.2.1 原料入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方能办理入厂。5.2.2 原料稻谷入厂检验项目为水分含量、杂质含量、黄粒米含量、垩白度、互混率、色泽气味。5.2.3 原料大米入厂检验项目为水分含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杂质含量、黄粒米含量、垩白度和互混率。5.3 产品出厂检验 5.3.1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5.3.2 出厂检
13、验项目为水分含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杂质含量、黄粒米含量、垩白度和互混率。5.4 产品型式检验 5.4.1 型式检验周期: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J S Q BQ/AAAA 0003S-2021 5 5.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5.5 组批 5.5.1 原料组批:同原料按照单车、船装运的原料为一批。5.5.2 产品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产品为
14、一批。5.6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在每批次原料或产品中随机抽样 2 样品作为样本分成两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复检样,每批原料或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出具合格证方可入厂或出厂。5.7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等级要求,则判定为较低等级,若有超过二项不符合标准中最低等级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品。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 标签 6.1 标签标识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其他有关规定。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6.2 营养成分表 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营养成分
15、表 项 目 粳 米 籼 米 每 100 克(g)NRV%每 100 克(g)NRV%能量 1401千焦(kJ)17%1432千焦(kJ)17%蛋白质 7.3克(g)12%8.1克(g)14%脂肪 0克(g)0%0克(g)0%碳水化合物 75.7克(g)25%76.9克(g)26%钠 6毫克(mg)0%0毫克(mg)0%7 包装 产品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塑料包装袋应复合GB 4806.7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 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J S Q BQ/AAAA 0
16、003S-2021 6 8.1 贮存 成品应储存于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合存放。8.2 运输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自然香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被污染。8.3 保质期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为 18 个月。J S Q BQ/AAAA 0003S-2021 1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风味物质测试方法 A.1 方法提要 本方法采用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SPME-GC-MS)对米饭中的风味物质进行测定,并采用内标法对风味物质进行定量分析,从而测定大米中2-乙酰基-1-吡咯啉的相对含量和米饭中醛类等风味物质的总量。A.2 仪器设备 A.2.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有EI离子源及NIST 2011数据库)。A.2.2 SPME自动进样器、50/30m DVB/CAR/PDMS 萃取头。A.2.3 DB-Wax毛细管柱(30m0.25mm,0.25m)。A.2.4 电子天平。A.2.5 带盖铝盒。A.2.6 中速滤纸。A.2.7 蒸饭锅。A.3 材料试剂 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