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673507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525.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QAQK 0072 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pdf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AQK Q/AQK 0072S2019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2019-05-10 发布 2019-06-26 实施 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620190274S备案日期:2019-06-21(有效期3年)Q/AQK 007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

2、求,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固体饮料(GB/T 29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进行编写。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由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桂芹。本标准有效期为3年。本标准于2019年05月10日首次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QK 0072S-2019 1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3、了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本标准适用于 3.1 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5、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A、D、E 的测定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2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92 食

6、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 5009.2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781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QK 0072S-2019 2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7、维生素 A 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 GB 255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17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LY/T 1922 核桃仁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QB/T 4791 植脂末 RHB 602 牛初乳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 12 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牛初乳蛋白质粉(固体饮料)以牛初乳粉、大豆分离蛋白粉、大豆蛋白粉、乳清蛋白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核桃粉、发酵乳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白砂糖、食用葡萄

9、糖、食品营养强化剂(碳酸钙、乳酸亚铁、葡萄糖酸锌、碳酸镁、维生素 A、维生素 B2、牛磺酸、酪蛋白磷酸肽)、食品添加剂(木糖醇)、植脂末,经粉碎、混合、干燥、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蛋白型固体饮料。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牛初乳粉:应符合 RHB 602 的规定。4.1.3 大豆分离蛋白粉:应符合 GB 20371 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1.4 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2493 的规定。4.1.5 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QK 0072S

10、-2019 3 4.1.6 核桃粉:核桃粉由符合 LY/T 1922 标准的核桃仁经粉碎制成的产品。4.1.7 发酵乳杆菌、两歧双歧杆菌:应符合原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文件、QB/T 4575 和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1.8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4.1.9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4.1.10 食品营养强化剂: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4 的规定;乳酸亚铁应符合 GB 6781 的规定;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碳酸镁应符合 GB 25587 的规定;维生素 A 应符合 GB 14750的规定;维生素

11、 B2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酪蛋白磷酸肽应符合 GB 31617 的规定。4.1.11 食品添加剂: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1.12 植脂末:应符合 QB/T 4791 的规定。4.1.13 所用原料均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9921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取 5 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

12、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 分钟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滋味、气味 无异臭,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结块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蛋白质/(g/100g)10.0 GB 5009.5 水分/(g/100g)7.0 GB 5009.3 钙(Ca)/(mg/kg)250010000 GB 5009.92 铁(Fe)/(mg/kg)95220 GB 5009.90 锌(Zn)/(mg/kg)60180 GB 5009.14 镁(Mg)/(mg/kg)13002100

13、GB 5009.241 维生素 A/(g/kg)400017000 GB 5009.82 维生素 B2/(mg/kg)922 GB 5009.85 牛磺酸/(g/kg)1.11.4 GB 5009.169 酪蛋白磷酸肽/(g/kg)1.6 GB 31617 附录 A.3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有限量要求的)按 GB 2760 执行 按相应检验方法执行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QK 0072S-2019 4 铅(Pb)/(mg/kg)0.9 GB 5009.12 锡a(Sn)/(mg/kg)150

14、 GB 5009.16 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真菌毒素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b及指标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25g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2 103 GB 4789.10 第二法 霉菌/(CFU/g)50 GB 4789.15 益生菌/(CFU/g)1106 GB 478

15、9.34、GB 4789.35 b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检验方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5.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3 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14880 和(或)有关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天生产的

16、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在生产线每组批随机抽取 0.2%,或每组批不少于 1kg。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大肠菌群、净含量。7.3.3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AQK 0072S-2019 5 7.4 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检验:a.原料、工艺、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国家相关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 4.24.6 的全部项目。7.4.3 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有不超过 2 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超过 2 项或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不得复验,判为不合格品。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 8.1 标签标志 8.1.1 按 G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