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CBSSBQ/CBSSB0005S-2021冻干鹿血粉2021-05-07 发布2021-05-07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长白山三宝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长白山三宝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CBSSB0005S-2021221741S-20212021 05272024 0526Q/CBSSB0005S-20211冻干鹿血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梅花鹿或马鹿血为原料,经真空冷冻干燥、粉碎、包装等加工而成冻干鹿血粉蛋白固体饮料(其他蛋白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2、,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
3、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7鹿副产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4、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CBSSB0005S-202123.1原料要求鲜鹿血:应取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梅花鹿或马鹿血,并符合GB 2707、NY 317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红棕色至深棕色,有光泽。取试样适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嗅觉鉴别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滋、气味稍有血腥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看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5.0GB 5009.
5、3蛋白质,70GB 5009.5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污染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标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标示)检验方法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GB
6、 4789.4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CBSSB0005S-2021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
7、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抽样方法在成品库中,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得小于500瓶,抽样数量为40瓶样品。样品分为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6.4.2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批量中随机抽取,对全项进行检测。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
8、(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冻干鹿血粉配 料 表:冻干鹿血粉净含量/规格:1g/瓶(或按用户需要)用法用量:温水冲服,每天食用量10g。Q/CBSSB0005S-20214企业名称:吉林省长白山三宝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图经济开发区内双创基地 2-4 厂房电话:0433-5057788生产日期:保 质 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通风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CBSSB0005S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
9、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8包装8.1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5的有关规定。包装应严密。8.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9贮存9.1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凉爽、干燥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仓库内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9.2不得接触墙面或地面,间隔应在 20 以上。9.3应勤进勤出,先进先出,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10运输10.1运输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止曝晒、雨淋。10.2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重压。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