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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BF 0002 S-2019 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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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9-03-12 发布 2019-03-12 实施 Q/CBF 昌 黎 宝 富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CBF 0002S-2019 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 昌黎宝富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宝富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10.02.05 备 案 号:131081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有效日期:2024年04月22日 Q/CBF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2、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相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昌黎宝富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昌黎宝富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沛春。本标准于2019年03月12日由昌黎宝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肖沛春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19年03月12日首次发布。Q/CBF 0002S-2019 1 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

3、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鹌鹑蛋为原料,经挑选、清洗、煮制、冷却、去壳、清洗、沥干、罐装(加水或不加水)、抽真空或不抽真空、杀菌或不杀菌、充氮气或不充氮气提供给餐饮行业作为食材使用的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

4、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5、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是否杀菌分为即食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和非即食食品原料用水煮鹌鹑蛋。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Q/CBF 0002S-2019 2 4.1.2 鲜鹌鹑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手感、鼻嗅、口尝 组织状态 蛋形完整、有弹性、允许有少量裂口蛋 气味和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

6、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0.16 GB 5009.12 镉(以 Cd 计)/(mg/kg)0.05 GB 5009.15 六六六/(mg/kg)0.1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1 GB/T 5009.19 注: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部 235 号公告。4.4 微生物指标 即食产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

7、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a 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4.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Q/CBF 0002S-2019 3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由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6.2

8、出厂检验 6.2.1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2个最小包装单元样品,样品总重量不少于2kg,样品平均分成2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微生物指标检验按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6.2.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及净含量。6.2.3 每批产品须经本公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 型式检验 6.3.1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2个最小包装单元样品,样品总重量不少于2kg,样品平均分成2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微生物指标检验按GB 4789.1规定的方法执行。6.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6

9、.3.3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验。7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7.1 标识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

10、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7.1.2 产品应标注食用方法。7.1.3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Q/CBF 0002S-2019 4 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7.2.2 包装要求 外形完整,无污垢,不得破损,标签规整。7.3 贮存 产品应冷藏(04)贮存或冷冻(-18以下)贮存,冷冻温度波动范围控制在 2以内。7.4 运输 产品应冷藏(04)或冷冻(-18以下)条件下运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有挥发性气味的物品混运、混存。7.5 保质期 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根据包装形式和销售渠道标示保质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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