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FNHA 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NHA 0014S-2019 健维士牌维生素 C 含片 2019-02-15 发布 2019-04-01 实施 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FNHA 0014S-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技术要求.2 3.1 原料及辅料要求.2 3.2 感官要求.2 3.3 功能要求.2 3.4 功效成分.2 3.5 理化指标.2 3.6 微生物指标.2 3.7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3 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4 试验方法.3 4.1 感官检验.3 4.2 功效成分检验.3
2、 4.3 理化指标检验.3 4.4 微生物指标检验.4 4.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检验.4 5 检验规则.4 5.1 原辅料入库检验.4 5.2 组批.4 5.3 抽样方法与数量.4 5.4 检验分类.4 5.5 判定规则.5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5 6.1 标志、标签.5 6.2 包装.5 6.3 运输.5 6.4 贮藏.5 7 保质期.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原料质量标准.6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NHA 0014S-2019 II 前 言 健维士牌维生素C含片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组织生产和交验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参照G
3、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并结合本公司产品实际的特点而制定。本标准编写格式要求按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组织编写。本标准由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吴姣、刘玲。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NHA 0014S-2019 1 健维士牌维生素 C 含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健维士牌维生素C含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本标准适用于以维生素C、山梨醇、葡萄糖、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食用水果香精为
4、原料,经过配料、制粒、干燥、整粒、压片、包装生产工艺制成的具有补充维生素C保健功能的健维士牌维生素C含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5、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
6、测定 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YBB 00122002-2015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YBB00362003-2015 钠钙玻璃管制药瓶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7、案Q/FNHA 0014S-2019 2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维生素 C:符合附录 A 规定。3.1.2 山梨醇:符合 GB 1886.187 规定要求。3.1.3 葡萄糖:符合 GB/T 20880 规定。3.1.4 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符合 GB 1886.47 规定。3.1.5 食用水果香精:符合 GB 30616 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呈类白色,色泽均匀 滋味、气味 具有水果香味,酸甜,无异味 性状 呈片状,应光洁完整,有适宜的硬度;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功能要求 本品具有补充维生
8、素C的保健功能。3.4 功效成分 功效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功效成分及含量 项 目 指 标 维生素 C,g/100g 4.87.0 3.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5.0 灰分,g/100g 2.0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铅(以 Pb 计),mg/kg 1.0 总汞(以 Hg 计),mg/kg 0.3 3.6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NHA 0014S-2019 3 表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菌落总数,CFU/g
9、1000 大肠菌群,MPN/g 0.92 霉菌和酵母,CFU/g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 g 沙门氏菌 0/25 g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7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表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g 允许负偏差 21(0.7g/片30 片/瓶)9%42(0.7g/片60 片/瓶)9%70(0.7g/片100 片/瓶)4.5g 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3.9 食品添加剂要求 3.9.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9.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
10、B 2760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4.1.1 色泽、状态 取样品适量倒入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在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有无可见外来杂质。4.1.2 滋气味 被测定样品倒入洁净的瓷盘中,品尝其滋味,嗅其气味,检查有无异味。4.2 功效成分维生素 C 的检验 按GB 5009.86规定执行。4.3 理化指标检验 4.3.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NHA 0014S-2019 4 4.3.2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执行。4.3.3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执行。4.3.4 铅 按GB
11、5009.12规定执行。4.3.5 总汞 按GB 5009.17规定执行。4.4 微生物指标检验 4.4.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执行。4.4.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 MPN计数法规定执行。4.4.3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执行。4.4.4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4及GB 4789.10规定执行。4.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检验 按JJF 1070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5.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需按各自相关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5.2 组批 按照相同工艺,在压片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
12、一批。5.3 抽样方法与数量 产品抽样按每批总箱数5%随机取样,样品总数至少10瓶,抽样数量不得少于产品检验用量的3倍。5.4 检验类别 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NHA 0014S-2019 5 5.4.1 出厂检验 5.4.1.1 产品出厂前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5.4.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维生素 C、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2 型式检验 5.4.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该标准技术要求中所有项目。5.4.2.2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
13、行:a)产品投产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5.5.1 全部检测项目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为合格品。5.5.2 微生物指标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5.3 如果其他指标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时,可重新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 6.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物上的标签、标示应符合GB 7718及GB 16740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
14、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 6.2.1 产品包装规格:0.7g/片30 片/瓶、0.7g/片60 片/瓶、0.7g/片100 片/瓶。6.2.2 产品内包装用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复合膜或玻璃瓶,应符合 YBB00122002-2015、GB 9683 或 YBB00362003-2015 的要求,封口严密,不漏气。6.2.3 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防止日晒雨淋及撞击,小心轻放,不得压踏。6.4 贮藏 6.4.1 产
15、品应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放。6.4.2 应距离周围墙壁 20cm 以上,距离地面 10cm 以上。7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 6.3、6.4 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为 18 个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NHA 0014S-2019 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原料质量标准 A.1 维生素C 应符合附表A.1的规定 附表 A.1 维生素 C 质量标准 项 目 指 标 色泽 白色或微黄色 气味 无臭 组织状态 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灼烧残渣,w/%0.1 维生素 C(C6H8O6),w/%96.0 总砷(以 As 计)/mg/kg 0.3 铅(以 Pb 计)/mg/kg 0.5 菌落总数/(CFU/g)1000 大肠菌群/(MPN/g)0.3 霉菌计数/(CFU/g)25 酵母数/(CFU/g)25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 g 沙门氏菌 0/25 g A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