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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RSH 0002 S-2021 沙棘籽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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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GRSH0002S2021甘肃广润盛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RSH甘肃广润盛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广润盛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05-20 发布2021-05-20 实施沙棘籽油Q/GRSH0002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技术要求24 食品添加剂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6 检验规则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8 保质期4Q/GRSH0002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广润盛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广福 王道春本标准于2021年5月20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R

2、SH0002S20211沙棘籽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沙棘籽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沙棘籽为原料,经除杂、压榨或者浸出或者超临界萃取、过滤、精炼或者不精练、包装等工艺加工的沙棘籽食用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 5009.262食品安全国家

4、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5525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8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 19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T 22460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JJF 1070定量包

5、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GRSH0002S202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3.1.1 沙棘籽:应符合GB19641的规定。3.1.2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沙棘籽油固有的颜色,橙黄色到棕红色油状液体GB/T 22460气味、滋味具有沙棘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味及其它异味GB/T 5525组织形态透明或微浊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打开包装,取 50ml 混

6、合均匀的备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可见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压榨沙棘籽油浸出沙棘籽油超临界沙棘籽油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25.00不得检出GB 5009.262水分及挥发物,g/100g0.20GB 5009.236杂质,g/100g0.15GB/T 15688酸价(KOH),mg/g10.00GB 5009.229过氧化值,g/100g0.25GB 5009.227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1GB 5009.12总砷(以 As

7、计),mg/kg0.1GB 5009.11苯并(a)芘,g/kg10GB 5009.27黄曲霉毒素 B1,g/kg10GB 5009.22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Q/GRSH0002S20213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5 和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种随机

8、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样数量6罐(瓶、袋),3罐(瓶、袋)用于检验,3罐(瓶、袋)留样;抽取大包装食品(净含量25L(kg)时可进行分装取样,从同一批次样品堆抽取3个完整包装样品混合均匀后,扦取不少于3L(kg)样品盛装于清洁干燥的样品容器内。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6.3.2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酸价和过氧化值。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b)更换设备或停

9、产一个月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工艺出现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Q/GRSH0002S20214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

10、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GB/T 28118和GB/T 30768 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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