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QLS0060S-2022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GQLS甘甘肃肃祁祁连连山山生生物物科科技技开开发发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发布2022-03-25 发布2022-03-25 实施鹿血苁蓉压片糖果Q/GQLS0060S-2022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4Q/GQLS0060S2022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旭忠 黄渊淼 赵晓
2、虎 杨成 王燕英 路丹 韩红利 魏薇 郎文海 张彦军本标准于2022年03月25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QLS0060S-20221鹿血苁蓉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鹿血苁蓉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冻干马鹿血粉、肉苁蓉、枸杞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过筛、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衣或不包衣、包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鹿血苁蓉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3、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锡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T 18672枸杞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YBB0012200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DBS62/00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苁蓉Q/GQLS0007S-2019冻干马鹿血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5、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20138 号)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Q/GQLS0060S202223.1 原料和辅料3.1.1 原料3.1.1.1 冻干马鹿血粉:应符合 Q/GQLS0007S-2019 的规定。3.1.1.2 肉苁蓉:应符合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20138 号)和DBS62/009的规定。3.1.1.3 枸杞:应符合GB/T
6、18672的规定。3.1.2 辅料3.1.2.1 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外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GB 17399滋味和气味具有鹿血、肉苁蓉特有的气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椭圆或异形片状糖果,边缘光洁、无粘连。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g/100g5.0SB/T 10347 附录 A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mg/kg50GB 5009.34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7、 Pb 计),mg/kg0.4GB 5009.12锡a(以Sn计),mg/kg250GB 5009.16a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b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 第二法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Q/GQLS0060S-20223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8、。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硬脂酸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403 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20盒(瓶),15盒(瓶)做检验,5盒(瓶)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9、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符合GB 28
10、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GB 4806.9、GB/T 28118、YBB00122002的规定,包装牢固,封口严密。Q/GQLS0060S20224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