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FBL亳州市饭伴侣食品有限公司亳州市饭伴侣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FBLQ/FBL 0001S-20190001S-2019牛肉酱牛肉酱2012019-9-0 04-14-17 7 发布发布2012019-9-05-05-1 15 5 实施实施亳州市饭伴侣食品有限公司亳州市饭伴侣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320190302S备案日期:2019-05-16(有效期3年)Q/FBL 0001S-20191前言前言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有关安全标准规定,若与其相抵触时
2、,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有关安全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牛肉酱标准。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贯彻执行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l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
3、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技术指标比较了 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并根据产品特性予以制定。本标准由亳州市饭伴侣食品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乾坤。本标准 2019 年 04 月 17 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有效期 3 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FBL 0001S-20192牛肉酱牛肉酱1 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牛肉酱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 3.1 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销售。
4、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1532花生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
5、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量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
6、.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FBL 0001S-20193GB/T 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办法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7652八角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0豌豆GB/T 11761芝麻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 1
7、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560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GB/T 21725天然香辛料分类GB/T 22267孜然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4399黄豆酱GB 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1桂皮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生姜GB/T 30391花椒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D
8、BS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FBL 0001S-2019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2 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 3 定义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标准。3.13.1 牛肉酱牛肉酱:以牛肉为主要原料,豌豆、黄豆酱、菜籽油、芝麻、花生、辣椒、泡椒、剁椒、孜然、麻椒、花椒、糖、食用盐、草果、桂皮、香叶、八角、小茴香、葱、姜、蒜等辅料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食品添加
9、剂(脱氢乙酸钠)(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范围、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及国家有关公告规定)的一种或多种经配料、熟制、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牛肉酱。4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4.14.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章以及 GB 14881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物质原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范围、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卫健委相关公告的规定;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24.2 原料和辅料原料和辅料4.2.14
10、.2.1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24.2.2 黄豆黄豆酱:酱:应符合 GB/T 24399 的规定;4.2.34.2.3 辣椒:辣椒:应符合 GB 10465 的规定;4.2.44.2.4 牛肉:牛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4.2.54.2.5 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4.2.64.2.6 芝麻: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4.2.74.2.7 白砂糖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4.2.84.2.8 花生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的规定;4.2.94.2.9
11、 食用盐: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4.2.104.2.10花椒花椒:应符合 GB/T 30391 的规定;4.2.114.2.11 八角八角:应符合 GB/T 7652 的规定;4.2.124.2.12 豌豆豌豆:应符合 GB/T 10460 的规定;4.2.13.2.13 孜然孜然:应符合 GB/T 22267 的规定;4.2.144.2.14 桂皮桂皮:应符合 GB/T 30381 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FBL 0001S-201954.2.154.2.15 辣椒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4.2.164.2.16 生姜生姜:应符合 GB/T
12、 30383 的规定;4.2.174.2.17 香辛料:香辛料:应符合 GB/T 12729.1、GB/T 21725 及国家卫健委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4.2.14.2.18 8 其它原料: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4.2.14.2.19 9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34.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表 1 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气味和滋味具有该产
13、品应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状态浓稠状固液混合体,允许固液分层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44.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表 2 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80.0GB 5009.3氯化物(以 NaC1 计)/(mg/g)15.0GB 5009.44酸价a(KOH)(以脂肪计)/(mg/g)5.0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黄曲霉毒素 B1/(g/kg)5GB 50
14、09.22其它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备注:a使用发酵型配料(豆酱、面酱、豆豉、腐乳)和酸性配料(如食醋、酸度调节剂等)的,此项不适用。4.54.5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表 3 3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FBL 0001S-20196菌落总数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520.3MPN/g1.5PMN/gGB 4789.3MPN 计算法霉菌5210 10GB 478
15、9.15酵母5210 10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不适用于以发酵制品(如发酵酱类、腐乳、豆豉等)及为主要原料,且后序无杀菌工艺的产品。4.64.6 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表 4 4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已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_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
16、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74.7 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产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规定执行。5 5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5.15.1 食品添加剂质量: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5.2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7检验规则检验规则7.17.1 批次的确定和抽样批次的确定和抽样7.1.17.1.1 批次的确定:批次的确定: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1.27.1.2 抽样:抽样: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袋(瓶),抽样数量为 12 袋(瓶)。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7.27.2 检验分类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FBL 0001S-201977.2.17.2.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都要进行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