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GBWL古 田 县 佰 旺 林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GBWL 0005S2019水果干制品2019-10-28 发布2019-11-29 实施古田县佰旺林工贸有限公司发 布Q/GBWL 0005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1、GB 2762、GB 2763 和 GB 16325 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GB 2762 的要求。本标准由古田县佰旺林工贸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古田县佰旺林工贸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碧珍。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BWL 0005S20191水果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经选料、晾晒或烘干、筛分、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水果干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3、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
4、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要求3.1 原辅料要求新鲜水果:应无虫害、无霉变;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BWL 0005S20192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无虫蛀,无霉变色泽呈该产品特有色泽,色泽基本均匀一致组织形态呈该
5、产品固有形态,大小基本均匀气味和滋味呈该产品固有的滋气味,不得有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桂圆荔枝葡萄干柿饼其他水分/(g/100 g)25203525总酸(以苹果酸计)/(g/100 g)1.52.56-铅(以鲜重计)(以 Pb 计)/(mg/kg)0.20.20.10.10.1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展青霉素a(g/kg)50a仅限于以苹果、山楂为原料制成的产品。注:其他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规定。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致病菌指标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
6、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值。3.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BWL 0005S20193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
7、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将适量样品置于透明玻璃杯中,在正常的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有无外来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5.2 理化指标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总酸按 GB/T 12456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并根据产品原料脱水率折算,计算出检验结果。5.2.4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5.3.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8、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方法检测。6检验规则6.1 组批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BWL 0005S20194以同一班次、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6.2 抽样抽样以同一组批为一个检验单元,检验应在每批产品中抽取不少于20个最小包装,重量不低于2kg。样品分成2份,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检样品。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2个最小包装单位的样品且抽样量不少于2 kg,样品分成2份,1份作为检验样品。6.3
9、 出厂检验6.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6.3.2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检验结果中除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
10、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标签7.1.1 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产品内包装用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运输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或其他包装箱。瓦楞纸箱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6543规定。7.3 运输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BWL 0005S20195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具有防晒、防雨措施,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混运。7.4 贮存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库混存。8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