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NNG0006S2021前言本标准代替Q/HNNG0006S一2018南国麦片制品。本标准与Q/NNG0006S一2018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水分、铅指标要求。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本标准由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南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南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汉惜、罗曦、杨玉秀。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NNG62003,Q/HNNG62006,Q/HNNG6-2009,Q/HNNG0006S-2012,Q/HNNG0006
2、S-2015,Q/HNNG0006S-2018。入1Q/HNNG0006S-2021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麦片:应符合GB19640的要求。3.1.2植脂末:应符合QB/T4791的要求。3.1.3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要求。3.1.4椰浆粉、椰子粉:应符合GB7101的要求。3.1.5葡萄糖:应符合GB/T20880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性状无霉变,冲调后呈粘稠状或固液混合状,允许有部分麦物。闻其
3、气味,用温开水漱口,用90片浮在上层或沉在底部左右热水冲调后品其滋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0.0GB5009.3黄曲霉毒素B1,g/kg5.0GB5009.22赭曲霉毒素A,“g/kg5.0GB5009.96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1000GB5009.111铅(以Pb计),mg/kg0.4GB5009.12总碑(以As计),mg/kg0.5GB5009.11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检验方法mM菌落总数,CFU/g521010GB4789.2大肠菌群,CFU/g5
4、210100GB4789.3霉菌,CFU/g5250100GB4789.152Q/HNNG0006S-2021表3微生物限量(续)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mM沙门氏菌,/25g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4789.10第二法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6.2抽样每批产品按独立包装件数的1%随机抽样,
5、不足1千件者按1千件计。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2件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2kg),抽样数量的1/4(或3件)用于感官检查和理化指标检验,1/2(或6件)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1/4(或3件)用于留样,另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净含量检验。圣注6.3出厂检验图产品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章)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标签。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考核,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主要原辅料米源有较大改变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距时:d)长期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5判定规则所检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