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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CFA 0004 S-2019 人参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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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CFA0004S-2019222102S-20192019071520220714*Q/JCFA备案号:222102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7 月 14 日企业名称企业标准Q/JCFA0004S-2019人参饮料2019-07-15 发布2019-07-15 实施吉林长白山福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CFA0004S-20191人参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粉(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生晒参)、水、白砂糖为主要原料,食用盐、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安赛蜜、三氯蔗糖、柠檬酸钠、柠檬黄、日落黄、食用香精为辅料,经调配、稀释、灭菌、罐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人参饮料,

2、该产品属于其他类饮料。2规范性饮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白砂糖GB 1904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987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

3、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5009.169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T 5009.196保健食品中肌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2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T 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Q/JCFA0004S-2019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NY 318人参制品DBS22/033

5、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粉DBS22/03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植物饮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新食品原料人参(人工种植)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粉(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生晒参)应符合 DBS22/033 的规定。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3.1.4食用盐应符合 GB

6、 2721 的规定。3.1.5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3.1.6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7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8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6782 的规定。3.1.9 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3.1.10 日落黄应符合 GB 6227.1 的规定。3.1.11 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 GB 1904 的规定。3.1.12 柠檬酸应符合 GB 1987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取约100mL于洁净的样品(或200mL烧杯)中,迎光观察其色泽,外观及杂质。

7、开启包装容器后,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透明液体,久置后允许有少许沉淀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JCFA0004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来源于人参的固形物(20)/(g/L)0.5GB/T 31326人参总皂苷/(%)0.01NY 318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L0.2GB/T 5009.11铜(以Cu计)/(mg/L)5.0GB/T 5009.133.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指标

8、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规定,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3.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食用香精调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安赛蜜甜味剂0.3g/kg0.3g/kgGB/T 5009.140三氯蔗糖甜味剂0.25g/kg0.25g/kgGB 22255羧甲基纤维素钠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酸钠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黄着色剂0.05g/kg0.05g/kgGB 4481.1日落黄着色剂0.09g/kg0.09g/kgGB 6227.1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

9、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商业无菌、净含量。Q/JCFA0004S-20194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10、。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随机抽取 18 瓶,其中 6 瓶用于检验感官性状、净含量(至少三瓶)、可溶性固形物测定;3 瓶用于检验卫生项目;9 瓶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饮料配料表(原料):水、白砂糖、人参粉、食用盐、食品添加

11、剂(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安赛蜜、三氯蔗糖、柠檬酸钠、柠檬黄、日落黄、食用香精)净含量/规格:240mL/罐、310mL/罐、420mL/罐、500mL/罐、750mL/罐(按生产需求随时增加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长白山福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靖宇林场、0535-6755555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罐底、18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晒,开封后需冷藏,并于当日内饮用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62209541产品标准代号:Q/JCFA0004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人参食

12、用量3g/天,本产品人参添加量为 0.03g/100mL。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能量110 千焦(kJ)1%Q/JCFA0004S-20195表 5 续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蛋白质0 克(g)0%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6.5 克(g)2%钠10 毫克(mg)1%8包装8.1包装选用铝易开盖三片罐,应符合GB/T 17590 的规定。8.2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 的规定。8.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8.4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贮存9.1在运输或贮存时应保持清洁、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卸时应轻拿轻放。9.2存放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禁日晒、雨淋;严禁火种。9.3成品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9.4产品宜在 535温度下运输,贮存温度宜控制在 525。10保质期保质期为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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