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菌 钥 生 命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YSM 0024S-2022 佛手发酵饮品系列 2022-05-06 发布 2022-06-03 实施 江苏菌钥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 布 Q/JYSM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1 3 9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6-0 2Q/JYSM 0024S-2022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了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0.2 mg/L,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2、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铅(以 Pb 计)0.3mg/L 的限量要求。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菌钥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金文、金振涛、赵慧、王海轩。本标准于 2022 年 5 月发布。J
3、 S Q BQ/JYSM 0024S-2022 1 佛手发酵饮品系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佛手发酵饮品系列的分类及命名规则、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佛手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甘草、新鲜果蔬、苦瓜浆、香蕉浆、柠檬原汁、石榴浓缩汁、红葡萄浓缩汁、红西柚浓缩汁、乌梅浓缩汁、玉竹、栀子、决明子、砂仁、果(蔬)汁、白砂糖、小麦低聚肽粉、磷酸氢二钾(稳定剂)、磷酸二氢钾(稳定剂)、碳酸钠、碳酸氢钠、维生素C(抗氧化剂)、酵母抽提物、嗜酸乳杆菌、植物乳杆菌、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鼠李糖乳杆菌、短双歧杆菌、干酪乳杆菌、乳酸乳球菌、青春双歧杆菌、山梨糖醇、食
4、品用香精、苹果汁、赤藓糖醇、结冷胶、三聚磷酸钠、麦芽糊精、抗性糊精、聚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低聚木糖、低聚半乳糖、果葡糖浆、海藻糖、-环状糊精、乙酰磺胺酸钾、三氯蔗糖、果胶、瓜尔胶、柠檬酸钠、可溶性大豆多糖,经选料、预处理、杀菌、发酵、调配、过滤、杀菌、包装而成的佛手发酵饮品系列(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
5、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1886.1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J S Q BQ/JYSM 0024S-2022 2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
7、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3529 海藻糖 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8、 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 GB 255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含 1 号修改单)GB/T 31326 植物饮料 GB/T 35545 低聚木糖
9、 LS/T 3301 可溶性大豆多糖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13 号 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及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20 号 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J S Q BQ/JYSM 0024S-202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6 号 关于批准紫甘薯色素等 9 种食品添加剂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2
10、年第 8 号 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 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20 号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 9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法监发200251 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附件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3 分类及命名规则 3.1 分类 产品按辅料不同分为不同品种。3.2 命名规则 以“添加主要辅料
11、”+“佛手发酵饮品”命名产品。示例:添加乌梅浓缩汁制成的产品命名为“乌梅佛手发酵饮品”。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乌梅浓缩汁、苦瓜浆、香蕉浆、柠檬原汁、石榴浓缩汁、红葡萄浓缩汁、红西柚浓缩汁、果(蔬)汁、苹果汁 应符合 GB 7101 的规定。4.1.3 佛手、甘草、栀子、砂仁、决明子、玉竹 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4 新鲜果蔬 应新鲜、无虫害、无霉变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5 白砂糖 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
12、1.6 小麦低聚肽粉、抗性糊精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J S Q BQ/JYSM 0024S-2022 4 4.1.7 磷酸氢二钾(稳定剂)应符合 GB 25561 的规定。4.1.8 磷酸二氢钾(稳定剂)应符合GB 25560的规定。4.1.9 碳酸钠 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4.1.10 碳酸氢钠 应符合GB 1886.2的规定。4.1.11 维生素 C(抗氧化剂)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4.1.12 酵母抽提物 应符合GB/T 23530规定。4.1.13 青春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干酪
13、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乳酸乳球菌 应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QB/T 4575的规定。4.1.14 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第8号公告、QB/T 4575的规定。4.1.15 植物乳杆菌、低聚半乳糖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公告、QB/T 4575的规定。4.1.16 山梨糖醇 应符合GB 1886.187的规定。4.1.17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4.1.18 赤藓糖醇 应符合GB 26404的规定。4.1.19 结冷胶 应符合GB 25535的规定。4.1.20 三聚磷酸钠 应符合GB
14、25566的规定。J S Q BQ/JYSM 0024S-2022 5 4.1.21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T 20884、GB 15203的规定。4.1.22 聚甘油脂肪酸酯 应符合GB 1886.178的规定。4.1.23 蔗糖脂肪酸酯 应符合GB 1886.27的规定。4.1.24 低聚木糖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4年第20号、GB/T 35545的规定。4.1.25 果葡糖浆 应符合GB/T 20882的规定。4.1.26 海藻糖 应符合GB/T 23529的规定。4.1.27-环状糊精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GB 2762、GB 2763的规定
15、。4.1.28 乙酰磺胺酸钾 应符合GB 25540的规定。4.1.29 三氯蔗糖 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4.1.30 果胶 应符合GB 25533的规定。4.1.31 瓜尔胶 应符合GB 28403的规定。4.1.32 柠檬酸钠 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4.1.33 可溶性大豆多糖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3号、LS/T 3301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J S Q BQ/JYSM 0024S-2022 6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
16、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 状态均匀,稍粘稠液体状。滋味与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无异味,无异臭。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固形物,g/L 0.5 GB/T 31326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b/(cfu/mL)5 2 100 1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GB 4789.3 霉菌/(cfu/mL)10 GB 4789.15 酵母/(cfu/mL)10 GB 4789.15 致病菌限量 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b不适于未杀菌型的产品。4.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L 0.2 GB 5009.12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