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682313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1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QKLS 0014 S-2021 天麻粉.pdf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0/KLS0014S-2021前言我公司生产的天麻粉是以天麻为原料.经筛选、清洗、粉碎、过筛、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其中总脚限量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余指标根据产品实际制定。本标准由昆明朗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松、陈晨。省食品号

2、:581期:Q/KLS0014S-2021天麻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天麻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天麻为原料,经筛选、清洗、粉碎、过筛、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天麻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所应用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全企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3技术要求年3.1原辅料要求3.1.1天麻: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3.1.2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3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

3、用非食品原料和辅料。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形态。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气味、滋味具有相应品种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视、鼻嗅、口尝。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指标检验方法GB5009.3水分,g100g123.4污染物物限量Q/KLs0014S-202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As计),mg/kg0.4GB5009.11铅(以Pb计),mgkg0.2GB5009.12隔(以Cd计),m

4、e/kg0.1GB5009.15总汞(以Hg计),mgk思0.01GB5009.17以上指标为天麻鲜品的限量,干制品按脱水率折算。3.5”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有关规定。3.6微生物限量天麻粉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9921即食果蔬制品的规定。苏准有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月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3.9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商品包装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5、。4.2抽样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600g(不少于30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4.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执行4.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型式检验:QKLS0014S-2021)正式生产后,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

6、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其余指标若有不合格项目,用留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标志5.1,1产品标签应GB7718、GB28050及有关规定,并标注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案章用。5.1.2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2包装日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应具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运时要轻拿、轻放、轻装、轻卸,防止重压。5.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仓库内产品按不同品种分别距地、离墙堆码整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