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 京 市 法 壬 堂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NFRT 0002S-2021 茯苓白芷片(压片糖果)2021-07-05 发布 2021-10-30 实施 南京市法壬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NFRT J S Q B备案编号:3 2 2 6 2 8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1 0-2 9Q/NFRT 0002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 10 部分 产品标准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
2、。本文件中铅(以 Pb 计)0.4 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铅(以 Pb 计)0.5 mg/kg 的规定。本文件由南京市法壬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凤刚。本文件于2021年07月首次发布。J S Q BQ/NFRT 0002S2021 1 茯苓白芷片(压片糖果)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茯苓白芷片(压片糖果)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添加茯苓、白芷、山楂、莱菔子、紫苏籽、黄芥子、薏苡仁、木瓜、桃仁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干燥、
3、粉碎、混合、制粒、压片成型、包装而成的茯苓白芷片(压片糖果)(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4、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3 要求 3.1 原辅料 3.1.1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J S Q BQ/NFRT 0002S2021 2 3.1.2 茯苓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3.1.3 白芷、山楂、莱菔子、紫苏籽、黄芥子、薏苡仁、木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4 桃仁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要
6、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咖啡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气味和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辛香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和异臭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状态 呈片状,大小一致,坚实,剖面紧密,不粘连,无霉变 3.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10.0 SB/T 10347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04 GB 5009.34 展青霉素/(g/kg)50 GB 5009.1
7、85 其他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3.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与试验方法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 规定进行。4 检验规则 J S Q BQ/NFRT 0002S2021 3 4
8、.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 出厂检验 4.2.1 每批产品须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4.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4.3 型式检验 4.3.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原料来源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存在较大差别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4.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要求中除 3.1 以外的全部项目。4.4 组批与抽样 4.4.1 以
9、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kg(不小于 6 个最小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允差检验的样本另计)。4.4.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kg(不小于 12 个最小包装单位,净含量允差检验的样本另计)。4.5 判定规则 4.5.1 所有检测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4.5.2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5.3 其余指标如有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
10、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复检结果全部合格的,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志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要求。运输包装标志还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数量、体积、质量(重量)、保质期及贮运图示标志,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5.2 包装 产品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应严密、无泄漏,运输包装材料采用瓦楞纸箱。J S Q BQ/NFRT 0002S2021 4 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避免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6 保质期 自产品生产之日起,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