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TLJY 南靖 县土 楼家 园食 品有 限公 司 企 业标 准 Q/TLJY 0001S2019 水果干制品 2019-02-10 发布 2019-03-10 实施 南靖县土楼家园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TLJY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质量指标(水分、总酸)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指标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并严于该标准,展青霉素指标依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
2、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依据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南靖县土楼家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靖县土楼家园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岩冰。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TLJY 0001S2019 1 水果干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包装水果干制品为原料,经分装制成的小包装销售的
3、水果干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
5、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大包装水果干制品: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供应商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TLJY 0001S2019 2 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相应品种产品固有形态或片状或条状或块状,无虫蛀、无霉变 滋味与气味 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6、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 g 35 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g 桂圆干、荔枝干 葡萄干 柿饼 其它 1.5 2.5 6-铅(以 Pb 计),mg/kg 1.0 展青霉素a,g/kg 50 二氧化硫残留量b(以 SO2计),g/kg 0.1 a 仅限于苹果干、山楂干。b 依据原料带入原则制定。3.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沙门氏菌,/25g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 000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7、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TLJY 0001S2019 3 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取适
8、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4.2 理化检验 4.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总酸:按 GB/T 12456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物生检验 4.3.1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4.3.2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4.3.3 金黄色葡萄球
9、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4.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货批。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TLJY 0001S2019 4 5.2 抽样 按每批产品总箱数 3%随机抽取,再从每箱中随机抽取若干包,但总数不得少于 400g,不少于 8 个最小独立包装。5.3 检验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企业质量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许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
10、残留量。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原料或工艺出现大的变化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检验时。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4.3 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可双倍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6.2 包装 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或塑料成型容器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成型容器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确保无泄漏。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雨、防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的物品混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TLJY 0001S2019 5 6.4 贮存 产品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的成品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7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