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688469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190.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QTSCC 0008 S-2020 含气苹果汁.pdf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Q/TSCC0008S-2020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SCCGZ天水长城果汁集天水长城果汁集团团股份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公司发布2020-12-07 发布2020-12-07 实施含气苹果汁Q/TSCC0008S-2020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4Q/TSCC0008S-2020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 标 准 对 Q/TSCC0008S-2020 进 行 了 修 订,与 2020 年 04 月 07 日

2、 发 布 相 比 较,本 标 准 对Q/TSCC0008S-2020的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了备案企业名称。本标准由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小宏 陈法平 景建瓴崔丽丽。本标准于2020年04月07日首次发布,2020年12月07日第一次修订并发布实施。Q/TSCC0008S-20201含气苹果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含气苹果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浓缩苹果汁为原料,经调配、灭菌、充气、混比、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果汁含量为100%含气苹果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92碳酸饮料(汽水)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18963浓缩苹果汁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TSCC0008S-202023.1 原料要求3.1.1 浓缩苹果汁:应符合GB/T 18963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19298的规定。3.1.3二氧化碳:应符合GB 1886.228的规定。3.2

6、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浅褐色。GB7101滋味和气味具有苹果特有的滋味和香气,口感清甜,具有沙口感,无异味。组织形态清澈透明的液体,无沉淀。杂质正常视力下无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以(以oBrix 计),10.0GB/T 12143二氧化碳气容量(20),倍1.5GB/T 10792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L0.05GB 5009.12展青霉素,g/L50GB 5009.185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7、4的规定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以 CFU/mL 表示)ncmM菌落总数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51110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20GB 4789.15酵母20GB 4789.15沙门氏菌,25mL500/25mL-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Q/TSCC0008S-20

8、203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每天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同一产品为一组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6瓶,8瓶用于检验,8瓶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二氧化碳气容量、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形式检

9、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

10、806.5、GB 4806.6、GB 4806.7卫生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Q/TSCC0008S-20204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设施。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挥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12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