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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YKJ 0012 S-2022 荔枝罐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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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ZYKJ漳 州益 口 佳 食 品 工 业 有 限公 司企 业标 准Q/ZYKJ0012S-2022荔枝罐头2022-02-13 发布2022-02-18 实施漳州益口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发 布Q/ZYKJ 0012S2022I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含量小于1.0 mg/kg,严于GB 2762的规定;微生物依据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2、。本标准由漳州益口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漳州益口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金水。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KJ 0012S20221荔枝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荔枝罐头的术语和定义、原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蜜饯荔枝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生活饮用水、白砂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柠檬酸、阿斯巴甜、D-异坏血酸钠、三氯蔗糖、安赛蜜、甜蜜素),再经灌装、密封、加热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荔枝罐头,本标准用于荔枝罐头的生产、销售、鉴定及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

3、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4、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4251 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你GB 25540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4631-2014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NY/T 750 绿色食品 热带、亚热带水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KJ 0012S2022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荔枝应符合NY/T 750的规定。3.1.2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饮白砂糖应符

6、合 GB/T 317 的规定。3.1.4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4 的规定。3.1.5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3.1.6D-异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规定。3.1.7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8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3.1.9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 目指标容器密封完好、无泄露、无胖听色泽呈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本品应有的组织形态特征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

7、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KJ 0012S20223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固形物含量/%30GB/T 10786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折光计法)822GB/T 107863.4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中的水果制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污染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3.5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限量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8、 GB 2760 的规定。3.7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 试验方法4.1感官检验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检测。4.2理化检验4.2.1 固形物含量按 GB/T 10786 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检测。4.2.2 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0786 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检测。4.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检测4.3微生物检验微生物按 GB 4789.26 的规定的方法检测。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

9、ZYKJ 0012S20224应符合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6.2 抽样从同一批产品的不同部位抽取,抽样量不得少于三倍检测用量。6.3 检验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6.3.1.1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微生物指标、净含量。6.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型式检验6.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新产品投产前;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

10、有较大差异时;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食品相关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和标志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有关规定,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名称、配

11、 料清单、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保质期。产品的外包装箱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KJ 0012S202257.2食品包装以复合包装膜为包装材料的,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以 PP/PE 塑料瓶为包装材料的,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以玻璃瓶为包装材料的,应符合 GB 4806.5 的要求;以金属容器为包装材料 的,应符合 GB/T 14251 的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其它污染物。8.3.2 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时要小心 轻放。7.4 贮存7.4.1 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害,仓库温度保持室温便可。7.4.2 成品堆放不得与有易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7.4.3 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8.4.4 成品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7.4.5 在上述储运条件下,保质期为 18 个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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