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DB34 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3482003山核桃苗木 2003-06-01 发布 2003-06-01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发布食品伙伴网http:/ 348200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苗木产量.1 4 起苗.1 5 苗木质量.2 6 试验方法.2 7 检验规则.2 8 包装、运输.2 9 假植.3 食品伙伴网http:/ 3482003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山核桃标准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山核桃苗木质量直接影响造林质量。鉴于山核桃苗木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使山核桃苗木生产、销售、
2、流通的质量管理、评定、检验有可靠依据,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相关林业技术资料。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宁国市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宁国市林业技术推广站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元兵、尚之有、储德传、徐慧琴、王敏。本标准2003年6月1日首次发布 食品伙伴网http:/ 3482003 1 山核桃苗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核桃苗木的术语和定义、苗木产量、起苗、苗木质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假植。本标准适用于山核桃苗木。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山核桃苗:是指实生苗,即用种子繁殖的苗木。2.2 苗龄和苗龄代号 2.2.1 苗龄:即苗木
3、年龄。苗木从开始生长到停止生长的一个自然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2.2.2 苗龄代号:苗龄用一组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数字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数;第二个数字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各数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示例:1-0表示未移植的一年生苗 2-0表示二年生留床苗 1-1表示经过一次移植的二年生苗。2.3 地径:苗木根颈部的地际直径。2.4 苗高:地径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2.5 苗木类型:指用种子播种的实生苗。2.6 公顷产苗量:每公顷平均产苗量。3 苗木产量 3.1 产量以、级苗计算产量。3.2 每公顷标准产量中各级苗木应占的比例,级苗应大于50%。3.3 苗木产量质量指标见表
4、1 表1 山核桃苗木产量质量指标 产量指标(株)苗木类型 苗龄 级 级 1-0 7500 7500 实生苗 2-0 10000 5000 4 起苗 4.1 起苗前圃地灌水湿润土壤,便于起苗。4.2 起苗时要注意保护苗木根系。4.3 起苗时要边起边分级。分级工作应在避荫避风处进行,并做好分级标志。4.4 外运苗木应具备两证一签(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地标签),并进行产地检疫。食品伙伴网http:/ 3482003 2 5 苗木质量 5.1 苗木质量:山核桃苗木质量分为、级。5.2 分级依据:以地径为主,苗高为辅。(见表2)表2 山核桃苗木质量分级 质量指标(cm)级 级 苗木类型 苗龄代号
5、地径 苗高 地径 苗高 实生苗 1-0、2-0 0.8 80 0.6 60 5.3 分级原则 5.3.1 苗高属级,地径属级,列为级苗;5.3.2 苗高属级,地径属级,列为级苗。5.4 合格苗木 5.4.1 发育良好,茎干通直,充分木质化。5.4.2 根系完整,无损伤。5.4.3 无病虫害,无劈裂、折断以及干枯、霉烂。6 试验方法 6.1 检测工具 6.1.1 测量地径采用游标卡尺等工具,读数精确到0.1cm.6.1.2 测高采用钢卷尺或直尺,读数精确到1cm。6.2 地径测量 6.2.1 实生苗起苗后测苗干土痕处的直径。6.2.2 苗高测量:实生苗从地径处量至顶芽基部。6.3 苗木地上部分和
6、根系质量按3.4条用直观检测。7 检验规则 7.1 检测工作限在供苗单位或用苗单位进行。7.2 苗木应成批检验,用随机抽样方法。检验抽样数见表3。表3 苗木抽样检验规定表 苗木数量(捆)抽样捆数 10以下 全部 10-100 10 100-200 15 200-300 20 300-500 30 500-1000 50 1000以上 60 7.3 批量检验允许误差:苗木质量分级为5%,供货数量为2%。7.4 检验结果若不符合7.3条规定,供苗单位必须将苗木重新分级,并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包装、运输 食品伙伴网http:/ 3482003 3 8.1 包装 8.1.1 起出
7、的苗木分级后,按级每捆100株。8.1.2 调运苗木必须包装保护,保持根部不失水和减少根部氧化。8.1.3 每捆苗木应附标签,上面注明:树种、苗龄、等级、数量、起苗时间,另附苗木出圃登记证(见附录A)。8.2 运输 8.2.1 苗木包装后应及时运输。8.2.2 运输中途必须保湿、通风、防晒。9 假植 9.1 起苗后不能立即外运或栽植的苗木,要及时进行假植。9.2 苗木运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开包假植或造林。9.3 假植地点应选避风,通风良好,不受阳光直射和动物危害的地方。9.4 假植苗木的根系,必须保持湿润。食品伙伴网http:/ 3482003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苗 木 出 圃 登 记 证 编号 树种 苗木种类 苗龄 批号 数量(株)其中:级 级 级 起苗日期 包装日期 发苗日期 苗木检疫 种子(条)来源 苗圃土壤 作业方式 检验人(签字)发苗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伙伴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