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HYS海城裕兴源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YS 0001S-2013咸 熟 禽 蛋2013-09-18发布 2013-10-17实施海城裕兴源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Q/HYS 0001S-2013前 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依据GB 2749蛋制品卫生标准和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制定。本标准由大连天生蛋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军 苏倩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Q/HYS 0001S-2013咸 熟 禽 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咸熟禽蛋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鸡蛋、鸭蛋为原料,加入盐,经腌制、蒸煮、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咸熟禽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48 鲜蛋卫生标准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4789.1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
3、氯农药多组分残量的测定GB/T 5009.47 蛋与蛋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 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
4、咸熟鸡蛋、咸熟鸭蛋等。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禽蛋:应符合GB 2748 的规定。4.1.2 食盐:应符合GB 5461 的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1应符合表1的规定。Q/HYS 0001S-2013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外 观真空包装产品应无破裂、漏气现象,蛋和包膜蛋不得有霉变。蛋壳要清洁完整色 泽表面色泽均匀,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熟蛋蛋白白净口 味无异味,咸淡适口,蛋黄松沙可口组织状态熟蛋剥壳后蛋白完整,不粘壳,蛋白无“蜂窝状”现象,蛋黄较结实。含油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挥发性盐基氮/(
5、mg/100g) 10铅(以Pb计)/(mg/kg) 0.5无机砷(以As计)/(mg/kg) 0.05总汞(以Hg计)/(mg/kg) 0.05六六六、滴滴涕按GB 2763规定执行4.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4.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按GB/T5009.47规定的方法检验。5.2 理化指标5.2.1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T 5009.47规定的方法测定。25.2.2 铅Q/HYS 0001S-2013 按G
6、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无机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总汞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按GB/T 4789.19规定的方法检验。5.4 净含量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入库检验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库前应经公司质量部门按照相关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与抽样以同一次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40枚(并应满足检验样品需要量),样品分成二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样。6.3
7、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须经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要求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观要求、净含量6.4 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 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监部门认为有必要时;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f)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
8、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7.1 标志食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2 包装3Q/HYS 0001S-2013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包装应清洁卫生,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采用符合GB 9683标准规定的包装 材料密封包装,包装应牢固、严密。运输包装采用符合GB/T 6543标准的瓦楞纸箱包装。7.3 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常温下保质期为180天。4Q/HYS 0001S-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