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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L 0001S-2012 冷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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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JJL 锦州市太和区聚隆食品厂 发布2012-02-29实施2012-02-01发布冷 面Q/JJL 0001S-2012锦州市太和区聚隆食品厂企业标准1Q/JJL 0001S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锦州市太和区聚隆食品厂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艳秋。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JJL 0001S2012冷 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面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荞麦粉、玉米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淀粉、食盐、碳酸钠等经机制加工制成的冷面。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

2、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5 小麦粉GB 1886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T 5517 粮油检验 粮食及制品酸度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10458 荞麦

3、GB/T 10463 玉米粉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LS/T 3212 挂面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产品按水分含量不同分为:干冷面、湿冷面、切面。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小麦粉:应符合GB 1355规定。4.1.2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4.1.4 玉米淀粉:应符合GB/T 8885规定。14.1.5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

4、规定。Q/JJL 0001S-20124.1.6 荞麦:应符合GB/T 10458规定。4.1.7 玉米粉:应符合GB/T 10463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外 观光滑整齐、粗细均匀色 泽本品固有色泽滋 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牙碜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干冷面湿冷面、切面水分(g/100g)1545酸度(以KHO计)/( mL/10g) 4.0烹调损失/% 15断条率/% 5.04.4 卫生要求无虫害、无污染,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

5、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标准规定。4.7 加工企业卫生规范 应符合GB 14881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5.1.1 外观、色泽、杂质2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检查外观、色泽、杂质。 Q/JJL 0001S-20125.1.2 滋味、烹调性取100g冷面放入500mL水的容器中,加热煮沸5min,轻轻搅拌,观察冷面的形态及水澄清,用鼻嗅、口尝对滋味进行检验。5.2 理化指标5.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酸度

6、 按GB/T 55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烹调损失、断条率按LS/T 32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净含量偏差按JJF 1070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5kg),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查。6.2 出厂检验6.2.1 每批产品应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酸度、净含量。6.3 型式检验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全部内容。6.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

7、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 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f)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3.3 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37.2.2 产品外包装物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标准规定。Q/JJL 0001S-20127.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冷库内,冷库温度-8以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5 保质期在上述条件下,产品保质期6个月。4Q/JJL 0001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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