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WRD营口万润达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WRD 0001S-2012红菇娘果汁饮料2012-01-10发布2012-02-17实施营口万润达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WRD 0001S-2012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营口万润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春生、刘玉斌、徐洁。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WRD 0001S-2012红菇娘果汁饮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菇娘果汁饮料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红菇娘为主要原料,经破碎、压榨、调配,添加辅料杀菌、灌装制成的果汁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
2、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T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4 食品中锌
3、的测定GB/T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 按含糖量分为:含糖果汁饮料和无糖果
4、汁饮料。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红菇娘:果实应新鲜,成熟适度,无腐烂,无霉变,无机械损伤,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1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Q/WRD 0001S-20124.1.3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 泽应具有原果的天然色泽香气及滋味应具有原果的天然风味,酸甜适宜、爽口、无异味、有清凉感外观形态果汁型:有少许沉淀物,悬浮物杂 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含糖型无糖型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5.
5、0-总酸(以苹果酸计)/(g/L)2.0总砷(以As计)/(mg/L)0.2铅(Pb)/(mg/L)0.05锌(Zn)a/(mg/L)5铁(Fe)a/(mg/L)15锡(Sn)a/(mg/L)200锌、铜、铁总和a/(mg/L)20二氧化硫残余量(SO2)/(mg/L)10a表示仅适用于金属罐装。4.4 微生物指标以罐头加工艺生产的罐装果汁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其他产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2Q/WRD 0001S-2012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mL)100大肠菌群/(MPN/100mL)3酵母菌/(cfu/mL)20霉菌/(cfu/mL)2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
6、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5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5.1.1 气味与滋味 开启包装容器后,立即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检验有无异常气味与滋味。5.1.2 色泽、外观形态及杂质 将包装容器内的样品充分摇匀后,倒入无色透明的容器内,置于明亮处,观察其色泽、外观形态及杂质。5.2 理化指标5.2.1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
7、定。5.2.2 总酸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总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锌按GB/T 5009.14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锡按GB/T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二氧化硫3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Q/WRD 0001S-20125.2.8 铁按GB/T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按GB/T 4789.21规定进行。5.4 商业无菌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5.5 净含量偏差按JJF 1070规定进行。6 检验规
8、则6.1 组批与抽样 工艺条件、班次、生产线、品种、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抽样方法和数量:每批随机抽取8瓶。4瓶用作感官要求、净含量、总酸、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其中净含量测定至少2瓶)。2瓶用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2瓶留样备用。6.2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厂质检部门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总酸、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做不定期抽检。6.3 型式检验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
9、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f)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3.3 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 标签按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并标明果汁含量。7.2 包装 产品的销售包装要求外表清洁、无变形损伤,标签内容的字迹和图形清晰整洁、端正,容器密封完好,无泄露,不得污染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有关规定。7.3 运输7.3.1 产品不得与有腐蚀、易挥发、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和运输。7.3.2 搬运过程中禁止撞击、挤压、抛扔。47.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受潮、受冻。Q/WRD 0001S-20127.4 贮存 产品不得与有腐蚀、有毒、易挥发、有异味物品同库存放。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内,不得露天堆放,货物底部应垫有高度为10厘米以上的不吸水材料,冬季注意防冻。7.5 保质期 在以上生产和储存条件下:玻璃瓶包装的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易拉罐包装的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5Q/WRD 0001S-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