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BCL0014S2015前言我公司生产的代用茶是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挑选、切片(或不切片)、揉捻(或不揉捻)、混合或不混合、干燥、包装等制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其余指标根据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及产品实际制定。本标准代替QBCL0014S-2012玛咖速溶茶。本标准由楚雄州百草岭药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杨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