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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CPJ 0003 S-2016 抚松长白山啤酒有限公司 人参酒(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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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FCPJ0003S-2016 229942S-2016 2016 09 22 2019 09 21 Q/FCPJ备案号:229942S-2016 有效期至:2019 年 9 月 21 日抚 松 长 白 山 啤 酒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CPJ0003S-2016 人参酒(2)2016-06-20 发布 2016-09-22 实施抚松长白山啤酒有限公司 发布 发布 Q/FCPJ0003S-2016 1 人参酒(2)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和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四年或五年生),添加或不添加大枣和枸杞、白砂糖、蜂蜜中的部份原料,经浸提、分离、调配、澄清

2、、过滤、灌装、灯检、包装(或瓶内装一棵经浸提过的人参)而成的配制酒 人参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配制酒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9683 复合食品包

3、装袋卫生标准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蜂蜜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18672 枸杞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4694 玻璃容器 白酒瓶 GB/T 27588 露酒 DBS22/024 食品原料用人参 NY 318 人参制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4、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02 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分类 3.1 高度酒:酒精度含量 40%vol、41%vol、42%vol、45%vol、50%vol、54%vol、55%vol。3.2 低度酒:酒精度含量 35%vol、38%vol。4 技术要求 Q/FCPJ0003S-2016 2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蒸馏酒应符合GB 2757 的规定。4.1.2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10343 的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4 鲜园参(人工种植四年或

5、五年生),应符合DBS22/024 中的规定。4.1.5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4.1.6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7 大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1.8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清亮透明、无沉淀及明显悬浮物;放整根人参的产品,酒液清亮透明、无沉淀及外来杂质,参形完整。色泽 微黄至浅棕色。香气 醇厚微苦、优雅细腻、甘爽味长。滋味 醇和,舒顺谐调,酒体完整。风格 具有本品的独特风格。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入洁净干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

6、为品酒杯的 1/2-2/3,在明亮处观察,记录色泽、沉淀、及悬浮物情况。先轻轻摇动酒,然后用鼻进行闻嗅、记录其香气特征。用温开水漱口,喝入少量样品(约 2 毫升)入口中、以味觉器官仔细品尝、记录其风味特征。贮存六个月以上允许有少量沉淀。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酒精度(20),%vol 35、38、40、41、42、45、50、54、55 GB/T 15038 总酸(以乙酸计),g/L 6.0 GB/T 15038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0.35 GB/T 27588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300 GB/T 15038 干

7、浸出物,g/L 0.3 GB/T 15038 甲醇,g/L 0.6 GB/T 5009.48 氰化物(以HCN计),mg/L 8.0 GB/T 5009.48 人参总皂苷,%0.01 NY 318 1、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2、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5%。3、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FCPJ0003S-2016 3 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2 GB 5009.12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

8、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观要求、净含量、酒精度、总酸、总酯、总糖、干浸出物。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

9、量 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为:净含量小于 500ml,抽取 8 瓶,净含量大于或等于 500ml,抽取 6 瓶,总量不得少于 3000ml。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7.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两项(含两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可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 标签式样 标签试样 1 食品名称:人参酒 原料:蒸馏酒、食用酒精、水、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四年或五年生)、

10、白砂糖 Q/FCPJ0003S-2016 4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62102414 产品标准代号:Q/FCPJ0003-2016 酒精度:35%vol、38%vol、40%vol、41%vol、42%vol、45%vol、50%vol、54%vol、55%vol 净含量/规格:100mL/瓶(根据生产实际标注)生产商:抚松长白山啤酒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泉阳镇新华街 电话:0439-6526699 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常温贮存,贮存六个月以上允许有少量沉淀 人参添加量:1.0g/100ml 人参食用量:成人3g/天(如食用瓶内人参3g/天)不适

11、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14 周岁以下儿童及酒精过敏者 温馨提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标签试样 2 食品名称:人参酒 原料:蒸馏酒、食用酒精、水、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四年或五年生)、白砂糖、蜂蜜、大枣、枸杞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62102414 产品标准代号:Q/FCPJ0003-2016 酒精度:35%vol、38%vol、40%vol、41%vol、42%vol、45%vol、50%vol、54%vol、55%vol 净含量/规格:100mL/瓶(根据生产实际标注)生产商:抚松长白山啤酒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泉阳镇新华街 电话:0439-6526699 生产

12、日期:贮存条件: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常温贮存,贮存六个月以上允许有少量沉淀 人参添加量:1.0g/100ml,人参食用量:3g/天 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14 周岁以下儿童及酒精过敏者 温馨提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9 包装 9.1 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9.2 瓶装人参白酒,应使用符合GB 4544 有关要求的玻璃瓶和符合GB/T 13521 有关要求的瓶盖。9.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 191 的规定。9.4 产品应封装严密,不得有漏气、漏酒现象。9.5 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9.6 运输包装人参白酒外包装应使用符合 GB/T 6543 要求的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瓶装白酒不得只用绳捆扎出售。9.7 按 GB 10346 规定执行,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9.8 按 GB 10346 规定执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注:当使用自动包装机打包时,瓦楞纸箱内允许无间隔材料。10 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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