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JLZK0006S-2015 225284S-2015 2015 10 2620181025 Q/JLZK备案号:225284S-2015 有效期至:2018 年 10 月 25 日吉 林 省 泽 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LZK0006S-2015 茯苓粉 2015-08-26 发布 2015-08-27 实施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 发布 Q/JLZK0006S-2015 1 前 言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由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
2、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吕延海 王金凤 Q/JLZK0006S-2015 2 茯 苓 粉茯 苓 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茯苓为原料,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灌装、杀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粉,采用冲泡方式饮用的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
4、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BB/T 0060 包装容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5、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年版一部 茯苓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Q/JLZK0006S-2015 33.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茯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年版一部、GB 2762、GB2763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灰白色 组织形态 呈疏松,均匀一致的粉状,无结块,洁净、干燥、无霉变、虫蛀。滋、气味 气微,具有茯苓粉的香气,无异味。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6、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用80左右蒸馏水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辩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5.0 GB 5009.3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T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1000
7、GB 4789.2 大肠菌群(MPN/100g)40 GB 4789.3 霉菌和酵母计数(cfu/g)50 GB 4789.15 3.5 致病菌指标 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g 表示)检验方法 项 目 n c n M 沙门氏菌 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000 CFU/g GB 4789.10 第二法 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JLZK0006S
8、-2015 4应符合 GB 12695;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致病菌、净含量逐项检验。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从每批产品中
9、随机抽取 6 瓶或 6 盒,总量不得少于 600 克。将抽样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6.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7.1 标签
10、式样 食品名称:茯苓粉 配料表:茯苓 净含量/规格:1)100g/瓶;2)每袋/10 克10 袋/盒 企业名称: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辉南县经济开发区 电话:04358293888 产品标准代码:保质期:24 个月 Q/JLZK0006S-2015 5 生产日期:见喷码 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通风处;严禁日晒、雨淋;严禁火种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其它需要标示的内容: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7.2 营养成分表 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营养成分表 项 目 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 66kJ 1%蛋白质 0g 0 脂肪 0g 0 碳水化合物 0
11、g 0 钠 0mg 0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产品内包装塑料瓶应符合 BB/T0060 的规定。产品内包装塑料铝复合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8.2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8.3 贮存 干燥、避光、常温储存。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9 保质期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