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业 标 准燕麦Z B B 2 2 0 1 1 一8 5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调拨的商品燕麦。飞 质t标准1.1 燕麦按纯粮率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纯粮率,%杂质%水分 肠色泽、气味等级最低指标19 7.01.51 4.0正常z9 4.039 1.01.2 燕麦以二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三等的为等外燕麦。1.3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名词解释2.1 纯粮率:除去杂质的燕麦重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2.2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2.2.1 未熟粒:籽粒不饱满,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顺
2、粒。2.2.2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乳的颗粒。2.2.3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乳的颐粒。2.2.4 破损粒:压扁、破碎,伤及胚乳的颗粒。2.2.5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麦壳的顺粒。2.2.6 霉变粒:粒面生霉或胚乳变色、变质的颐粒。2.3 杂质,包括下列几种:2.3.1 筛下物;通过直径 1.5 mm圆孔筛的物质。2.3.2 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杂质。2.3.3 有机杂质:无食用价值的燕麦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2.4 色泽、气味:指一批燕麦的综合色泽和气味。3 检验方法燕麦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 B 5 4 9 0.5 5 3 9-8 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方法 有关部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 9 8 5-1 0 门 6 发布1 9 8 6 一 0 7 一 0 1 实施Zs a 2 2 0 1 1 一8 54 包装、运翰和储存燕麦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翰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自本标准实施之日 起,原粮食部部标准原0 1 7(燕麦 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