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保密协议(适合一般员工)员工保密协议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为甲方聘用员工,任职期间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商业秘密的范围。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与甲方业务有关、具有商业价值、目前尚未公开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所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各项文件等。签订本协议代表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
2、施。1.保密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2.保密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3.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以及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范围。(注:上述商业
3、秘密为一般性列举,实际签订协议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增减、修改。)第二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期间为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期间为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在甲方要求的范围、程度内合理使用并履行以下保密义务: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
4、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直接采取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第三方非法使用或泄漏。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带离工作岗位。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等任何方式和途径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接触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接触、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4.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5.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组织兼职,也不得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上述组织,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四条 离职后的保密。1.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
5、职(包括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2.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仍对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且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商业活动或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开信息为止。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 根据乙方涉密程度,在乙方离职前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6、该竞业限制协议另行签订。第六条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2. 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3.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第九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十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代表人:年月日 年月日